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主要是在2014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处于新老退休制度改革的衔接过渡期,因此将在这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称为退休中人。

按照养老金计算办法来划分,分为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和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中人两个阶段。由于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养老金计算办法比较特别,是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则执行。所谓保低限高的原则,就是在养老金计算时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按照工龄的比例计发基本退休费,再加上本人退休前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标准等,这就是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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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按照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综合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部分包含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再加上职业年金就是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通过对比计算,如果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这就是保低;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要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按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主要是确保养老金的增长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这就是限高。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很多人误将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认为是自己的养老金;也有部分人将十年过渡期按比例计发的养老金,认为当年的计发的比例计发后,余下没有发的部分会每年增加10%;也有人认为余下的部分,今后会一次性补发。其实这些都是对中人养老金计算方式的误解,

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这几个问题做一个正确的介绍。

第一,关于按照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属于什么性质的养老金?

对于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这是中人养老金按照新老办法对比的一种计算办法,为了保障对比基数的客观、公正,不管是哪一年办理退休的人员,都是以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但这个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

最主要的一句话就是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这句话是理解退休中人老办法计算养老金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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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还有退休生活补贴,这个退休生活补贴不完全是2014年9月的退休生活补贴,而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补贴标准;同时还有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标准,这个标准也是按照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来对应增加的。

这种老办法计算的方式之所以要和退休前的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挂钩,实际上也是为了提高对比基数,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随着计算的基数的提高会有所减少,实际上对比计算后,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更高。

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只有高于新办法计算,才属于自己正式的养老金,而低于新办法计算,按照老办法发放的养老金,都不属于正式的养老金,而属于预发的养老金。今后按照新办法计算以后,才能确定正式的养老金,要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开始补发。

第二,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按照计发比例计发,是以退休当年计发的比例确定养老金,还是每年都要提高10%?

很多朋友在理解这个问题也会出现偏差,这种偏差的出现会导致认识上误区,给自己带来的一定困扰。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是这样表述的。

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这个表述是非常清晰的,对于新办法高出老办法计算的,第一年退休的人发放10%,这个高出的10%加上老办法的计算的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第二年退休的,也就是2016年退休的发放20%,老办法计算加上新办法计算高出的20%就是本人的正式的养老金,只有2024年退休的人员,新办法高于老办法计算的部分,计发比例才是100%。当年退休的按照当年的比例计发以后,每年除了国家正式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以外,不存在每年还要提高10%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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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除了退休当年的计发比例以外,余下没有发的部分今后还会补发吗?

不会补发。

比如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退休的,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计发比例是10%,那么是不是在2016年要提高到20%,2017年要提高的30%?以后余下的90%,或是80%、70%今后还要补发吗?

回答是不会补发,退休当年确定的计发比例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今后还要补发的问题。

补发养老金的人,主要是按照老办法预发养老金的人,按照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按照退休当年的计发比例没有兑现到位的人,才会进行补发。

综上所述,对于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如果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发放的养老金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不存在还要补发养老金的问题;按照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的部分,在养老金没有理顺的地方,今后要按照高出部分的比例逐年补发;除了退休当年按照计发比例计发以外的部分,不存在今后还要补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