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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船艇在海上巡航

■记者 黄月华 通讯员 吴晓霞
  本报讯5月1日中午12时起,我市2490艘渔船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全市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坚持陆海并举、打防结合,以值守监控、渔港监督为重点,强化对沿海渔船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到位。休渔一个半月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130艘次,执法人员1294人次,登临检查渔船871艘次,查扣违法违规船舶59艘,清理定置网等违规网具25张。
  屯兵海上,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在海上对违法违规船舶展开追捕范围广、困难多、风险大,堵住渔船出海必经的航道、口门,对阻止海上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事半功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派出300吨执法船“中国渔政44605”长期坚守海上,统筹安排全市执法快艇轮流到博贺渔港、水东港、放鸡岛、吉达港等重点海域驻守,每天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执法巡查,执法人员和船员24小时在岗轮值,重点监控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多发海域,加强夜间巡逻执法,保持海上执法严打高压态势。
  严管严查,渔港为主,岸海结合。通过制定《茂名市“亮剑2024”海洋伏季休渔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充分调动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组织阶段性港口巡查、突击抽查、区域联查、随机督查,强化伏休期间渔船动态监管,开展“亮剑2024”等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打拆卸屏蔽通导设备、涉渔“三无”船舶、免休渔船改变作业方式和违反休渔规定等渔船,切实做到“严管、严打、严控、严查”,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休渔至今,全市共查获违反休渔规定船舶59艘,其中在册渔船1艘,乡镇生计船28艘,涉渔“三无”船舶30艘。

落实制度,属地为主,管督结合。一是严格实施“港内停泊,岸上存放”休渔管理。所有应休渔船(含涉渔乡镇船)均要进入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指定的地点停泊休渔,镇(街)组织包船干部设点监管,未落实的由当地镇村组织船主自行起吊或拖带到岸上存放。二是严格落实定人联船制度。沿海各镇(街道)对辖区渔船逐一指定镇村联船责任人,建立联船责任名册、包联渔船干部微信管理群、渔船联络群等。休渔期间,支队、各大队通过电话、实地等方式抽查定人联船干部落实联船任务情况,发现联船干部不熟悉包联渔船情况的,及时通报镇(街道)、村(渔)委、社区等。滨海新区大队开展“平安大走访”,到辖区各涉渔村(居、渔)委会传达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包船干部工作难题。
  保障安全,教育为主,宣检结合。休渔不休学,充分利用伏休组织渔业船员培训班等,为实现出海作业渔船船员应配尽配打下良好基础。滨海新区5月期间举办4期船员培训,263人参训。同时,各地纷纷举办“安全生产月”渔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效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6月11-15日,在电白区5个涉渔镇(街道)开展了5场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和省互保协会主办,联合应急、海事、海警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宣讲和动员,邀请专业讲师实操授课,参训人员共约700名。此外,抓住渔船集中在港契机,船检人员加班加点为申请年审的渔船开展常态化营运检验,重点抓好渔船消防、救生、航行、信号和无线电设备等安全产品质量检验,从源头上确保渔船适航。5月共检验渔船31艘,发出整改通知31份,已全部落实整改。

来源:茂名日报 原标题:我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坚持陆海并举、打防结合 休渔以来查扣违反规定船舶59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