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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贴士

“生命通道”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及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的通道。生活中常见的“生命通道”主要包括:楼梯、走廊、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救援口、应急逃生口及应急车道等。

堵塞“生命通道”危害有多大?

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震兴武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

据事故调查报告,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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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锁闭

2023年11月20日,江苏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392.97万元。

据事故调查报告,火灾发生后,事故企业未及时组织员工疏散撤离,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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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消防通道被违规改建为商铺

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塔沱市场好一新商贸城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5.1万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210余万元。

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企业竟将部分消防通道违规改建为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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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何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不堆放杂物:不在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以免阻塞通道,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畅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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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面是救援车辆通行的关键通道,任何时候都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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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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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安全出口位置:熟悉所在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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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是遇到事故时的“生命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广大群众要学习、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升避险能力,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沈阳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