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母亲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一事

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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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法院公众号,吴某之子李某于2017年3月21日在鹰潭某银行处开户,截至2023年8月9日,该账户余额是55528.96元。

2023年5月1日,李某逝世。母亲吴某要求支取上述存款,银行以无法确定吴某是否为唯一继承人而未予办理。另查明,李某生前未结婚,无子女,其母亲吴某系未婚生育李某。吴某自述无法确认李某生父,其系独自抚养李某。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储蓄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约定存款人将其金钱存入存款机构,存款机构依存款人的要求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不终止,而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

案件焦点在于

继承人无法开具公证书的情况下

银行是否应承担兑付存款的义务

本案中,李某生前在鹰潭某银行处开立账户并存入款项,系与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李某死亡后,其在储蓄存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李某的继承人承继。李某生前未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遗产依法应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结合本案吴某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吴某本人陈述,可以证明李某生前未结婚、无子女且无法查清其生父具体身份信息,故认定李某母亲吴某系已知明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案涉存款享有继承权,故对于吴某要求银行支付李某在该行的余额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因没有密码无法支取。一般来说,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银行则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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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已故储户亲属来银行取款遭拒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79岁老人欲取离世儿子41万存款被拒”

“父亲离世300万存款取不出”

等类似话题也曾上过热搜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当被问及为何需要公证时,多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主要是银行没办法确定已故储户实际上有几个继承人。有可能来取款的人并非储户的唯一合法继承人。而且提取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也不好辨别。”

平安银行北京某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听说过,有子女把存款取走,老人的其他子女来银行闹的情况。”

“母亲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一事

登上热搜后

不少网友表示

支持银行的做法

“银行也是按规章办事,

要公证书也是为了

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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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

存款继承新规发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4月26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从提高简化提取账户限额、扩大简化提取范围等方面为群众办理存款继承提供更多便利。

根据通知,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由最低1万元统一提高至5万元。这意味着,如果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继承人无需提交公证书就可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

此外,此次通知进一步扩大简化提取范围,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代销理财产品纳入其中,与银行存款合并计入5万元的提取限额内。

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农村中小银行可以在2025年底前逐步提高限额至5万元。

消息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