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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

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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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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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对象条件

01

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 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事业单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工作经历以入编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5.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0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8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报名截止到6月28日下午17:0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有意愿报名选调岗位的,单位不得设置门槛阻拦报名。

3. 报名地点:德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B楼915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岗位。

(三)组织笔试

主要考察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分50%。

(四)组织面试

报考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分50%,笔试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 “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总分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班子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湖州·德清—县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者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同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函告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

2. 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121792(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8120551(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报名表可识别下面二维码进行下载

来  源:健康德清

编  辑:吴娇媚

执行主编:归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