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货运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是一项关键内容,但有时候接货方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让货车司机承担不该责任。

事件起因:一位南京货车司机因为接货方的行为而遭遇困境,引发了司法纠纷。想知道司法裁决是怎样的?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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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运过程中,接货方和承运方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应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但是有的时候接货方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强行让货车司机承担一些本不该承担的责任,这样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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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货物损坏这件事来说吧,如果不是货车司机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受损,那么货车司机是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可是问题来了,如果接货方因为货物受损而拒绝收货,那么货车司机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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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一位南京货车司机,以前拉货就因为这个原因被“坑”惨了。

6月8日下午3点多,南京天气突然转阴,天气预报显示有大雨到来。当时南京货车司机周师傅正在将一车洋葱送往淮安的途中,当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大雨滂沱了。接货方看到洋葱被雨水淋湿后表示不要了,周师傅觉得很无奈只好将洋葱开车拉走了。

没想到刚开不到10公里的地方天气就放晴了,周师傅于是找了一个地方将洋葱全部卸了,打电话给接货方通知他们可以过来提货了。可是接货方到了之后却说不要了,原因是洋葱被雨水淋湿了变软了。周师傅当时就有些火大了,他跟接货方理论了一番,但对方依然是不肯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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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就有点不爽了,那就把洋葱卖了再说吧。”周师傅表示。没想到当晚接近10点的时候接货方找到他们说后悔了,想要洋葱。可是此时洋葱已经被周师傅全部卖光了。

因为无法退还原接的客户,接货方很着急,他们找到周师傅并给了他1万元作为定金,并承诺第二天一早会将剩下的钱全部打过来。没想到第二天晚上接货方就将周师傅告上了法庭。

事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货车司机没有违法行为,判决接货方需支付剩余款项并支付相关费用。这个判决结果也得到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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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接货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单方面要求货车司机承担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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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货运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是需要双方理性对待的,不能让一方背负不应承担的责任。

南京货车司机的经历告诉我们,合同明确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你对这样的司法判决有什么看法?快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