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短短的一个来月,大陆司法机关可谓动作频频,几乎把"台独"分子都吓得不轻。

先是5月15日,国台办宣布,国家将出台法律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并对黄世聪等5名造谣诽谤大陆的"名嘴"实施惩戒。

这不,6月21日,"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可以说是把"台独"势力推到了风口浪尖。

这个重磅文件可不是闹着玩的,从具体内容来看,基本是为赖清德等人量身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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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信源来自(央视新闻等),并掺杂部分个人观点,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作为5月20日刚上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这一个多月来,在两岸议题上的表现,可以用"劣迹斑斑"来形容。

不仅公然宣扬"台湾已经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等"台独"言论,还妄图修改"公投法",让"台独公投"合法化,简直是把统派人士气得七窍生烟啊!

这时,"两高三部"适时祭出这份意见,可谓是给赖清德当头棒喝!先来看看这份《意见》都有哪些"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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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意见》,正式向"台独"势力亮剑,为依法严惩"台独"分裂行为提供了明确、有力的法律武器。

一方面,《意见》明确了惩治对象,那就是搞"台独"活动的顽固分子。

这其中涵盖了多种面孔:有公然宣扬"台独""港独"言论、制造"两个中国"假象的"法理台独"分子;有到处"梭哈"、寻求外部势力支持分裂祖国的"倚外谋独"分子;还有企图制造军事冲突、以武力实现"台独"的"以武谋独"分子。

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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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意见》还明确了认定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法律依据,细化了"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关键要素的认定标准,规定了相应的严厉处罚措施。

根据《意见》,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最高可判处死刑。

即便是积极参与者,也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绝非儿戏。

这些处罚措施显然是"台独"顽固分子能否承受的,足以对其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了对在境外的"台独"分子适用缺席审判。

这就是说,即便"台独"分子逃到海外,大陆也有法律手段将其缉拿归案、依法审判,此举堵死了他们的最后一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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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那些长期在境外大放厥词、为"台独"摇旗呐喊的人,如今看到这则消息,心里该有多么忐忑不安、如芒在背啊。

这份《意见》可以说思虑周全、针对性很强,不仅直击"台独"要害,更是全方位、立体式围剿。

从法律定罪量刑到司法程序,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大大提升了打"独"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这对进一步震慑"台独"势力,遏制"台独"活动蔓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大的方面讲,《意见》的发布无疑彰显了大陆依法惩治"台独",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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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台独"势力肆无忌惮地从事分裂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破坏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

这次出台专门打击"台独"的法律意见,就是要以法律的武器惩治"台独"犯罪分子,为"台独"顽固分子敲响警钟,以实际行动捍卫国家核心利益。

对于搞"台独"的政客来说,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以蔡、赖为代表的"台独"势力,长期在岛内制造"恐中""仇中"氛围,大肆推进"文化台独""渐进台独",进而图谋"法理台独""公投台独",把台湾引向灾难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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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倒行逆施,与2300万台湾民众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

如今大陆严正亮明反"独"态度,正告诫他们要有所收敛,切莫在错误道路上越陷越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份《意见》有着充分的法理基础。

它是在《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宪法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规定和一贯立场。

《反分裂国家法》为惩治"台独"犯罪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刑法为打击"台独"分裂犯罪确立了刑事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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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意见》在总结审判实践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形成了内容更加全面、操作更加具体的司法解释,必将极大提升反"独"法治化水平。

从现实需要来看,制定出台这份《意见》可谓正当其时。

当前,"台独"分裂活动危害性不断上升,个别"台独"分子大肆宣扬"一边一国""两个中国"等谬论,甚至图谋"修宪""公投"把"台独"合法化,严重挑战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对此,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惩治,用法治手段捍卫国家核心利益。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台独"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情,任何外国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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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的意志坚定不移,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的决心坚定不移。

面对日益猖獗的"台独"势力,除了政治上给予回击、外交上抗议谴责,更需要发挥法治的力量,从国内法的层面明确"台独"的违法犯罪性质,健全反分裂国家的法律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震慑格局。

众所周知,"台独"分子的谋"独"行径,从来都不得台湾民意支持。

他们以"主权""人权"为名,行分裂国家、危害安全之实,最终损害的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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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如果任由"台独"气焰嚣张,势必进一步加剧两岸对立对抗,甚至引爆军事冲突,台海局势将无法控制,台湾民众将首当其冲,生命财产安全都难以保障。

只有坚决反"独"促统,两岸关系才能行稳致远,台湾经济民生才能持续改善,广大台湾同胞才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通过法律的威慑力量,既可以让"台独"势力有所收敛,不敢轻举妄动;也能够唤醒广大台湾民众,认清"台独"的危害性,在是非曲直面前作出正确抉择。

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意见》彰显了反分裂的决心,更凝聚起反"独"促统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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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律的目的在于惩恶扬善,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挽救迷途知返者。

《意见》坚持罚当其罪又给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人,可以依法从宽、减轻处罚。

这体现了我国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特点,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法律精神。

对绝大多数"台独"分子而言,他们往往是在"台独"思潮的裹挟下被动卷入其中,自身并无坚定的"台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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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尚未完全丧失理智和良知的人来说,法律的从宽处理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他们回归正道敞开大门。

这无疑更有利于化解对立、促进团结,最终实现两岸的和解、和平、和众。

对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悔改的极少数人,法律将予以严惩不贷,这是国家法律的权威所在,也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对违法犯罪分子决不手软,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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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对"台独"死硬分子的惩治,国家也秉持着仁至义尽、恩威并施的原则。

正如《意见》规定的,对"台独"案件适用缺席审判,完全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

这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权保障精神,以及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惩恶、依法保善的执政理念。

作为普通台胞,希望你们要明白,"台独"不得人心,更是违法犯罪,只会把台湾推向战争深渊,破坏自身安全福祉。

惟有坚守民族大义、反对"台独"分裂,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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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陆出台这一《意见》,相信岛内理性声音会越来越多。

两岸同根同源,本就是一家人,搞对抗没有出路;岛内"台独"势力应该趁早认清形势、回头是岸,莫要把宝岛推向不归路。

虽然赖清德上台后,"台独"嘴炮依然强劲,但大势所趋不可逆。

相信在祖国大陆的法律震慑下,赖清德再怎么折腾,他的"台独"路线也会越走越窄。

试问,面对两岸同胞的民意所向,一条"死路"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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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台海和平稳定、国家主权统一,是14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是台胞利益所系。

惟有坚决反"独"促统,两岸关系才能行稳致远。

相信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在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努力下,两岸终将走向和平统一,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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