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

张某是一个机械公司的后勤员工,平日负责炒菜做馒头啥的。公司监控发现,张某下班经常拎着馒头回家,上班却两手空空,于是认定他是监守自盗,张贴通报称他盗窃公司馒头,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张某不服,称自己有糖尿病,早餐发给自己的馒头不能吃,存起来拎回家,是避免浪费,当然其中也有工友给他的馒头。

张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公司在没有充分调查核实,未提供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就张贴通报,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判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公司不服上诉,南通中院维持原判。

这个公司咬个屎橛子非要当棒棒糖,是因为摄像头拍到了张某从食堂冰箱里拿馒头,于是认定证据确凿。

三国曹植的《君子行》诗: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今天看这哪是什么“君子行”,分明是臣服“小人心”。

这个公司的思维方式就是这样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当地法院是明白的,张师傅用不着自证清白,谁主张谁举证,应该是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张师傅盗窃馒头才行。从食堂冰箱里拿馒头,只是瓜田纳履李下正冠而已。现代社会,如果还搞这种小人之心,简直太幼稚了。

2

机械公司嘛,做人的工作也许比较糙,那我们看看干精细活的南方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

俞莉医生因为抢救患儿,导致上课迟到29分钟,医科大学在明确她为了救人、不是故意迟到、学生得到安抚、未造成教学事故的情况下,仍然认定她存在教学差错,扣除2000块奖金,通报批评,不得评优。

科学的思维方式真是当下非常稀缺的东西,世界上最大的懒惰,就是思想的懒惰。

我高中学到的知识,辩证唯物主义有一条基本的思想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他们倒是也分析了,可是分析了半天实际情况,却做出了驴唇不对马嘴的决定,难怪网友们狐疑,俞莉老师上的课是英文。

恐怕不能怪网友联想,因为处理结果是刻舟求剑、南辕北辙、邯郸学步、削足适履、郑人买鞋,总之这造型,是隔壁吴老二的“非常六加七”!

为了救人而迟到被罚,如果这是合理的,那么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迟到,更应该处罚。可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等等,属于工伤!

刚看到报道,南医大发声了,说当时就算俞莉老师不去急救病人,也有其他医生会去救治,所以没必要去;处罚已经是最轻的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发早晨,医院的确有值班医生,还有实习生管培生,这种回复是否科学我不知道,但肯定没有人性:值班医生的医疗力量,是否够用?俞莉不去,其他医生是否能及时赶到?最主要的是,俞莉帮助抢救,她是否发挥了作用?

南医大的这种说法就是处罚俞莉的思想基础:不看具体情境,不分析具体问题,堕落的思维,丑陋的灵魂。

我要是俞莉医生,我一定学习上面的张师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清白!

3

还有一件类似的事,即姜萍事件。

从直觉上判断,我也觉得姜萍很难考得那么好,但我绝不会像上面那个机械公司一样,直接咬定姜萍“窃馒头”。

这同样是思想方法问题,思维方式问题。

直觉往往是对的,但是直觉在法庭上没用,在道德法庭上同样没用,因为直觉也经常带来冤案。

就像上面那位张师傅,直觉上你狐疑,但理智告诉你他就是清白的。

题目来了:姜萍今天决赛,她考砸了,是否能证明此前作伪了?她考得好,是否能自证清白了?

姜萍事件的真伪固然挺重要,但是讨论过程更重要,思维方式的锻炼更为重要。我看到很多理性的质疑,也看到对这种质疑的反证,正反两方,只要说得有理,都值得尊重。

最不可取的,是直接把姜萍考试当成偷馒头下班,那可就是大笑话了;同样,一开始交口称赞天才出世,也仓促了些个。

有的朋友认为我替姜萍洗白,其实我何曾洗白,我只是提醒别因为一个馒头,引发一个法律笑话;别因为上课迟到,颠覆了救死扶伤的价值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