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纪委监委对霍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程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知敬畏,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亲清不分,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涉企纠纷、工程建设、获取奖补等方面谋取利益。

程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六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霍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