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肥佬茄子
据环球网6月22日报道,日前,我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据悉,这是我国近年来首次颁布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和个人的刑事处罚指南,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在严惩台独势力、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方面迈出了更坚实而强硬的一步。
据悉,该文件基于我国此前颁发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等有关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专业司法解释制定,旨在更好地依法惩治那些台独分子中的顽固势力,防止其进一步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该文件中的条文共计22条,其中包括了如何更准确认定“台独”犯罪、如何基于不同犯罪情况予以不同力度惩罚等内容,其中明确指出任何“台独”分子通过组织、策划和实施所谓“台湾法理独立”或借外国支持遂行“以武谋独”的行为,都应负刑事责任。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文件中关于“台独”分子的最高量刑标准——文件显示,在“台独”分裂犯罪行为中,其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并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这是中国死刑判例有所下降之际,较为少见地再次在公开文件中明确提出“可以判处死刑”。由此可见,中国大陆以“死刑”这一顶格惩罚震慑、警告“台独”分子的决心。
对此,有学者指出,这不仅仅是大陆完善法律法规执行文件的一步,同时也是以法律手段打击、震慑对岸“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手段,是对当前不断挑战大陆底线、一心搞“台独”的赖清德当局的严肃警告,如果执迷不悟,那么小心将来被“拉清单”。然而,即便大陆方面仍在文件中指出“回头是岸可以轻判”,但许多“台独”势力仍在继续叫嚣。
据台北时报报道,该文件发布后没多久,台当局“陆委会”就发布公开声明谴责大陆,并指责称:“大陆对台湾没有管辖权”、“大陆所谓的法律法规对台湾地区人民没有约束力”。同时,该部门还想进一步封堵两岸往来的桥梁,呼吁岛内民众“谨慎考虑前往大陆事宜”、不断渲染“大陆会随意逮捕台湾人”的错误言论……
但大陆法律真的对“台独”分子没有用?显然不是。因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任何在大陆搞分裂的“台独”分子,都应该依据大陆的法律进行处罚。类似的情况此前已多次出现:此前,“台独”分子杨智渊在温州地区大肆从事分裂活动,最终被我国国家安全部门以“分裂国家罪”逮捕,最终为自己的错误行径而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而现在,对于这些“台独”分裂分子的惩罚会更加严格、更加详细,他们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日前,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公开表示,马来西亚支持“一中”原则、拒绝“台独”思想。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台海问题上站在大陆一侧,这些“台独”分子的“容身之所”也越来越少——我们相信总有一天,在朗朗青天下,所有试图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都将无所遁形、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