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早上6时23分
陕西西安
一小区住宅发生火灾
接警后
消防人员立即出动
到场后经侦查询问得知
住户家中电动自行车电瓶起火
引燃周围可燃物
现场有少量明火,烟气较大
房内有人被困,情况紧急
消防人员立即设法破拆房门
随后进入室内出水灭火
同时搜救被困人员
10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
房内被困4人被陆续救出
据了解
火灾疑似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时
起火爆炸引发
禁止入户、禁止入户、禁止入户
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但仍有人不听劝
抱有侥幸心理
将电动自行车推进室内停放
甚至是充电
引发的悲剧屡禁不止
01
相关案例
4月25日6时13分许,湖北武汉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员到场时,明火已经被户主自行扑灭。经调查,爆炸起火的电池是住户网购的,锂电池及保护板配件自行组装而成,住户为图方便将电池带回家充电,导致电池充电时爆炸引发火灾。目前,该住户全身近30%被烧伤,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02
相关案例
4月14日凌晨,上海闵行区一居民家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及时到场处置,明火被扑灭,有人员局部烫伤。
经查,该居民小区住户赵某(男,67岁)虽知晓电动自行车电瓶入户充电的危害性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但心存侥幸,于事发前一日16时许,将其自用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卸下后带入家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电瓶出现故障引起火灾。
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已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03
相关案例
1月4日,房山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是当事人违规带回家中客厅存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所致。
据悉,当事人于2021年3月在网上购买了一辆品牌为索罗门T6的折叠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池均为原装,当前查看购车网店已处于停业状态。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室内起火后
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无法及时排出
同时火场温度急剧升高
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
短路产生火花后
火焰温度为130度
30秒后
火焰温度升到310度
此时室温达到120度
有毒烟气覆盖整改房间
2分钟后
火焰温度680度
电动车其他塑料件被引燃
室温达到180度-220度
3分30秒
整个电动车已经被火焰包裹
温度达到1200度
房间内的温度超过660度
作为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家庭
近距离出行的选择
科学、规范充电
是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重要一环
它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掌握!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子健、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