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对漷县曹庄村、候黄庄村、小屯村、张庄村、纪各庄村土地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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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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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035年)(街区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范围:项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曹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通州区漷县镇予以粘贴。

侯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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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范围:项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侯黄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通州区漷县镇予以粘贴。

纪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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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一2035年)(街区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范围:项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纪各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通州区漷县镇予以粘贴。

小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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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范围:项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小屯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通州区漷县镇予以粘贴。

张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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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范围:项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张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以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通州区漷县镇予以粘贴。

据了解,石小路是通州区东南部连接河北省香河县的跨界交通干道,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全长约4.7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同步实施桥涵、交通、绿化、照明、环保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