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继续讨论“请说中文”这种说法对不对,此前一位华东师范大学的教师说“请说中文”这种说法错误,我予以反驳。之后,一位山东大学的教师加入了辩论,并且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请看词典对“中文”的解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这个解释,指出“中文”有两个内涵,既指中国的语言,也指中国的文字。“说中文”就是请说中国的语言,特指说汉语;“写中文”就是写中国的文字,特指汉字。这个要根据具体语境来确定。

但是,一位山东大学教师说我理解错了。按照他的意思,“语言文字”不是并列短语,“中国的语言文字”应该理解为“中国的语言文字”,“中国的语言”是对“文字”的修饰限定,是偏正结构。

山东大学教师因此说,“该词典的编造者的书面表达不是十分地严谨,造成了误会”。他还言之凿凿地说,“中文”指“中国的语言之文字”,是汉语研究界的共识,并备注“汉语概论”。

但我是注重证据的,我希望他能把书上对“中文”的定义拍给我看看,证明“中文”的意思确实是指“中国的语言之文字”,而不是他自己把“中国的语言文字”理解为“中国的语言之文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他没有拍给我看,而我断定没有这种说法。其实按照他的意思,词典对“中文”的解释,完全可以写成“中国语言的文字”,何必写成“中国的语言文字”?更不必写成“中国的语言之文字”

后者特别拗口,没有这样说的道理。而即便前者,我也从未见过“中国语言的文字”这种说法。可以说“中国的语言”“中国的文字”,但说“中国语言的文字”,似乎就是脱裤子放屁了。

因此,“中国的语言文字”,这里面修饰限定语是“中国”,而不是“中国的语言”,“语言文字”就是一个并列结构的词组,就是指“语言”和“文字”,而不是偏正结构,不是指“语言的文字”。

事实上,在百度百科中对“中文”的解释,就明确指出了是“汉语和汉字”。我此前查过这个解释,但觉得百度百科有时不靠谱,又觉得词典解释可以证明,就没举这个证据。这次我把百度百科的解释出来时,山东大学老师果然说“不对”。

但是,百度百科这个解释也不是杜撰的,注意后面有个注释[1],点击显示出引用来源,还是现代汉语词典,是2016年的版本,比我那个2005年的词典要新得多,说明词典把意思进一步明确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然,为了进一步证实“中文”是指“汉语和汉字”,我又查了一些不同来源的解释,还有以下三处可以印证我的观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到这里,我已经通过举证,非常缜密地证明了以下两点:

第一,词典里“中文”解释中的“语言文字”,就是指“语言”和“文字”,即“中文”既可指汉语,也可指汉字;

第二,在第一条不可推翻情况下,“请说中文”完全正确,既不存在语法错误,也不存在概念错误或逻辑错误。

请注意,有一部分人说“请说中文”正确,是因为约定俗成,这种理由也是不恰当的,这与约定俗成没有关系。

所以,两位大学教师,一个华东师范大学的教师,一个山东大学的教师,要想推翻我的观点,就必须先改词典解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仅词典解释能证明我的观点,现实生活也能证明。看看上图,左边,光明网报道的,6月7日,“汉语桥”中文比赛,一个外国小学生在“中文秀比赛上表演朗诵”。

右边,外国女孩展示毛笔字“我学中文”,外国人学中文,不会只是学写汉字吧?是不是也要学习读、学习说?

有人反驳说,“读”和“说”不一样。表面看起来似乎是这么回事,但是本质上来说没有不同:

二者皆可不出声,“在心里说”就是不出声;在出声的时候,二者皆可无听众,“自言自语”就是无听众;作为听众,当你只用耳朵听时,对方是“读”是“说”没有区别。

请问:朗诵,是读还是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很多反对我观点的人,还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口头为语,书面为文”。这是叶圣陶说的,反对者引用此言,目的当然在于显示出权威性,证明“文”就是字,“中文”就是汉字。

但他们不知道,这句话后面还有。叶圣陶原话是这样说的:“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因合而言之。”后面意思很重要。

何谓“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意思就是说“文”源于“语”,不能只用来指书面的字,故合称“语文”。

像上图,“唐僧”说“用嘴说出口的是语言,语言是言不是语,文字是字不是文”,如果根据“口头为语、书面为文”的说法,此人前后矛盾,而山东大学教师还称“很对”,岂不荒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位山东大学教师,认为我与其他的评论者,无论是说“请说中文”错,还是说其对的,都没受过专业的语言学训练,即专修过中文系的基础课程。其言外之意,他是专业的,我们不是专业的。

不知道他从何得出此结论,难道就因为我们说的与他不一样?但是他的说法,上文我已经证明是错的,除非他把词典解释改了。但是他能比编词典还厉害?

其他的评论者,我且不说,因为真不确定其是否具备评论的知识水平。我只举出两个特殊的评论者,两位大学教师看看他们是不是具备评论的知识水平?

下图的上面,是一位作家的留言,是在华东师范大学教师那篇短文下的评论;下面是一位教授的留言,是在我前一篇文章下面的评论。他们总应该有水平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其实,我对汉语知识并非完全外行。最起码,我不会认为汉语的模糊性是大毛病,语言都有模糊性,语言是工具,想不想说严谨,能不能说严谨,取决于表达者,不能驴不走怨磨不转。

古往今来,用汉语书写的各种契约、合同、文件浩如烟海,如果汉语不严谨,这些契约、合同、文件如何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