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的一则悲剧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一男子在监视期间杀害自己19岁的堂妹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事件经过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山东烟台人陈某在2023年8月以租房的名字约中介带其看房,在看房的过程中,陈某偷偷的用木制工具猛烈的攻击带看房的女中介,意图强奸。

陈某在寻找房源的过程中,趁中介晶晶在拍摄房屋内部视频的时候,突然遭到陈某在其背后使用木制拖把袭击,头部受到重击。

随后陈某企图实施性侵犯。晶晶一直反抗,大声呼救,最终陈某的犯罪行为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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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警后,陈某最初在派出所内最初的口供是:想要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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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去提审的时候,陈某立即翻供,只是称想打人,再没有其他的意图。

检方在当时的情况之下,认为中介一方只是一面之词,没有更多的证据可以进行证明。

而陈某对社会不具有危害性,没有进行批捕。

对陈某采取的措施是”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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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某在被强制监视居住的期间多次随意外出,而没有得到及时的管控又让其更加放肆了自己的行为。

就是这样一个当初被认定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人,在监视期间又没有好好被管教的人,终于在2024年的元宵节犯下了弥天大错。

陈某在这一天残忍的杀害了自己19岁的堂妹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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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次陈某及其家人企图进行精神鉴定,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而这一次正义没有缺席,精神鉴定陈某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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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检方认定小雯被杀案与晶晶强奸未遂一案有因果关系。

对于晶晶一案,检方对于当时办理该案的派出所所长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成立了相关调查组。

目前小雯被害一案已经移交法院,强奸晶晶未遂的案件则移交到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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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违法犯罪者多不可能认可自己的犯罪事实,让他们直接承认自己所犯过的错误几无可能,这没什么问题,就算不知道流程,看电影电视剧也知道这些人会死扛一段时间。但是检方直接认可了陈某仅仅是要打人的供词更让人诧异,而且就算是供人打人,朝着受害人后脑勺攻击所受到的惩罚也仅仅就是监视居住么?

监视居住又没有对犯罪人实施有效的监管,让陈某在监管期间犯下滔天大错。

所有的一切和帮助犯罪有什么区别呢?

诚如网友发问:监视居住又犯命案,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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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怪网友的疑问,谁监视,监视的作用是什么?

烟台市福山区案中案,监视居住期间多次擅自随意外出活动作案危害社会妇女,阎某云渎职玩忽职守造成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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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在猜测,是不是背后有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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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杀害堂妹的时间已经半年之久,这审查的事件未免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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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正义不会缺席,可是不缺席的正义为什么一定要叠加起来才姗姗来迟呢?

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却被界定为对社会没有伤害性,伤害性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是人的意志还是事的发生?

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对陈某给出判决,同样对这起惨剧中渎职的人进行严惩。

友友们,关于男子强奸未遂翻供后检方不批捕,监视期又杀害19岁女子,检方回应一事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点赞支持,小编谢谢您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