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第六十二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这里就包括巡前隐瞒情况,不如实汇报,巡中设置阻挠,不配合工作,巡后不落实整改要求等情况……”近日,在安徽省宿松县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铸宏正在逐章逐条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宿松县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5方面22项工作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坚持以上率下“引领学”。充分发挥领导领学促学带学作用,通过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逐章逐条深入解读《条例》、讲专题党课、作交流研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坚持党建引领“全员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通过“线上+线下”“自学+集学+研讨”等方式,推动《条例》学习自上而下、全员覆盖、入脑入心。截至目前,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开展研讨交流300余场次,开展警示教育心得分享、座谈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活动1500余次。

坚持反面教育“警示学”。结合近年来全县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贪廉一念间 荣辱两世界Ⅱ》,督促全县各单位自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共计70余次,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受教育4000余人次。

坚持融会贯通“实践学”。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精准把握纪律处分界限,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有效运用到日常监督执纪的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00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5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陈星 杨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