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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校园欺凌

青少年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有助于培养他们自觉防御、自我保护的能力,减少伤害。为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6月19日,作为新街镇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的李法官前往该校,为七年级学生讲授了一堂主题为“抵制校园欺凌,我们一起战斗”的法治课,引导青少年主动学法、自觉守法、敢于用法,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音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李法官结合多起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述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通过引导学生们一起思考“有人邀请你一块参与欺凌怎么办、遇到欺凌怎么办?遭受欺凌之后怎么办?”,教育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要保持镇定,懂得求救,理智寻找方法,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违法行为,面对校园欺凌勇于说“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灌阳法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多举措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们的法治意识,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灌阳法院

图文:文芳

审核:王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