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公布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公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在包头市昆都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违规行为。

据悉,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编制溢洪道上部控制段桥梁以上结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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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将受到相应处罚。据此,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罚款。

此次处罚旨在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吁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加强自我管理,共同维护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