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人们出行安全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国家针对出行安全问题也是十分重视,各类文明出行标语也是层出不穷,如“安全驾驶,文明礼让”“注意交通安全 细节决定成败”等,可是尽管这样,仍旧有人对安全问题粗心大意,甚至是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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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21年,珠海交警在日常夜间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的行驶在道路上,随即交警拦停了这辆可疑摩托车。随即交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发现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驾行为,交警也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等待后续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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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之后,当法院审理起这个案件,依据当日执法时留存的信息对张某进行传唤时,却怎么都联系不上,不免让人联想到:难道又是一个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吗?就在法院辗转联系到张某的妻子时,却得知个出乎意料的消息——张某去世了!死于交通事故。

法院人员觉得张某的死过于离奇,便与当地交警队联系,在确认张某确实死亡之后,也因此牵扯出一桩针对出行安全问题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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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张某平日就爱好喝酒,几乎是一顿不喝就难受,就在前两日张某晚上喝完酒之后,骑着家中的两轮迷你电动车(高度不及成人大腿)便不顾家人劝阻,出门找朋友陈某。在见到陈某之后,两人共同骑一辆迷你电动车去往某处,而却在行途中电动车摔倒在路边,而张某和陈某也因此被严重摔伤,张某被紧急送往ICU,陈某也住院治疗。后续,张某因抢救无效离世,陈某腿骨骨折无生命危险,接受治疗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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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交警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紧急调取当时路段监控,却并没有发现任何车辆碰撞的痕迹。按说,如果没有其他车辆碰撞,矮小的电动车即便是摔倒也不至于把两个成年人摔成一死一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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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交警在联系到陈某,到事发现场时才发现,事发时张某因喝酒驾驶电动车,加之夜间视线差正好撞到路口石墩,且两人都未戴头盔,张某摔到头部,陈某侥幸未摔到重要部位,捡回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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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酒后驾驶电动车是否构成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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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酒驾需要满足2个条件:1、饮酒达到一定量(酒精含量小于80mg/100ml属于酒驾,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驾)。2、驾驶机动车辆。

本案件,张某被多人证实事发前存在饮酒行为,尽管未能对其酒精含量进行检测,但依据他平时喝酒习惯来看,酒精含量应该能达到醉驾标准。但因为其骑的交通工具为电动车,而非机动车,尽管酒精含量达到醉驾,仍不能判定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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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能否带人?

经过对相关资料的查询,目前我国无明确规定电动车不能带人,原则上电动车可以带人,但是有地方规定电动车不能载人(如宁波),也有地方规定电动车载人的年龄不得超过12岁。尽管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电动车不能载人,但是也应量力而行,避免出现交通事故。本案例中,一辆迷你电动车载2个成年人,行驶中难免会出现问题,所以日常生活中应当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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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吗?

法律没有规定骑电动车要戴头盔。但是国家有规定骑摩托车需要戴头盔,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在通行道路时,应当按照操作规范戴安全头盔,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随着这些年文明、安全出行的倡导,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出台符合当地的电动车行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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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三)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四)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
(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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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佩戴安全,既是对自己生命的重视,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本案例中,如果张某在行驶中佩戴安全头盔,则即便是出现摔倒的情况,也不会危及到自身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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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在本案中张某酒驾不构成犯罪,他也应当承担醉酒造成交通事故的相应责任,并在后来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当谨记在心,切实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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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