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带领调研组到东营区开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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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张守攻、谭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石光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和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能,东营区委书记赵明印,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汝淮,东营区委常委、副区长朱科峰,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杰三参加活动。

调研组到东营区牛庄清洁供暖“无烟小镇”示范工程现场,详细了解了东营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就要素保障、示范推广、未来规划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征求可再生能源法(修改)工作相关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优势、平台优势和场景优势,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要不断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及创新经验,为法律修订提出更多切实建议,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法全面有效实施和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