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1日电,据海关总署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气候变化和环境部关于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6月20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