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06.12)发布。涉及蔡甸区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9批次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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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区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9批次不合格食品。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蔡甸区向潇一鸣食品超市经营的生姜1批次(购进日期:2024-02-26)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二、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都市乾元社区分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2-27)、香蕉(购进日期:2024-02-27)

(一)抽检基本情况:1、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噻虫胺项目及香蕉吡虫啉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三、湖北省徽汉食品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牛肉1批次(生产日期:2024-03-17)

(一)抽检基本情况:卤牛肉经抽样检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元;2.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011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生产的卤牛肉日落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添加剂。当事人承诺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杜绝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添加剂,把好食品安全关。

四、武汉市蔡甸区彭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姜1批次(购进日期:2024-02-26)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及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噻虫胺及毒死蜱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五、蔡甸区吉晓惠食品店经营的带籽鱿鱼仔(原味)1批次(购进日期:2024-02-19)

(一)抽检基本情况:带籽鱿鱼仔(原味)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带籽鱿鱼仔(原味)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商生产过程把关不严。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六、武汉珑虹嘉欣食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醋调味醋汁(液态复合调味料)1批次(生产日期:2023-12-20)

(一)抽检基本情况:红醋调味醋汁(液态复合调味料)经抽样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1元;2.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081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红醋调味醋汁(液态复合调味料)胭脂红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把关不严。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生产流程操作,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服务消费者。

七、武汉市蔡甸区向叶波大润发超市经营的螺丝椒1批次(购进日期:2024-04-07)

(一)抽检基本情况:螺丝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3.51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63.51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八、蔡甸区乐妍生鲜超市经营的生姜1批次(购进日期:2024-02-27)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及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027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噻虫胺及毒死蜱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量。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强采购检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九、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编辑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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