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金钥匙” 收集“金点子”

——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将才溪乡调查精神融入立法和司法实践

“树高千尺,根在沃土。”近年来,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将才溪乡调查精神融入立法实践、司法实践,用活调查研究“金钥匙”,打开基层群众“话匣子”,致力推动司法经验智慧“反哺”立法工作,为立法供给接地气的“金点子”,促进基层法官与群众的声音在立法过程中被听见、有回响。

两年来,才溪法庭主办2项福建省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协办11部法律草案征集65条立法建议,共有8条建议被国家立法机关不同程度采纳吸收,积极为立法工作献策出力,取得了立法联系的实质进展,收到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的8封感谢信。

调研“金钥匙”

打开群众“话匣子”

“这部法律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你们可以讲讲对立法有什么想法?”2023年2月,才溪法庭村居法官到才溪镇溪西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立法向村民征集意见建议。

“这个法律关系到大伙的腰包,希望在收益分配上能规定得明明白白,以后也能少点纷争。”村民代表对村居法官说道。村居法官认真地将村民最关心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形成“大白话”式法官调查笔记,让村民诉求直达立法机关,成为立法参考的最原始素材。

近水知鱼性,近山知鸟音。调查研究能让法官贴近群众、靠近实情,这是上杭法院司法审判实践的“好法宝”,也是才溪法庭做好立法联系工作的“金钥匙”。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为此,才溪法庭以立法联系点为轴心,以村居法官工作室为支点,设立12个民情收集站,打造“放射状”民情调查网络,并创新发起“赴圩议事”“群众夜话”“小圆桌调查”,助力将立法机关的“视”与“听”延伸到街头巷尾、乡间阡陌——看到基层原生态社情,听见群众最真实声音。同时,搭建“妇女微家”“代表委员调解室”等联络平台,不断畅通拓宽“民意路”。

专业“智囊团”

建言献策“不外行”

“内行人不说外行话”。法官立足司法实践的“发声”,有助于立法意见建议更精准、更高质、更具参考性。2021年10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才溪法庭3名法官曾学明、马传科、张静对草案第39条第3款禁养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即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养区域划定权限加入“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的限制,该条建议在新修订《畜牧法》第40条中体现。

身在司法审判一线的专业法官,是才溪法庭立法联系点最直接的“智库”。上杭法院整合司法专家资源,将全市7个基层法院、17个人民法庭纳入信息采集范围,组建以审判业务专家、骨干法官等为主力军的“智囊团”,成立2个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室,实现刑事、民事、行政、生态、执行等专业领域全覆盖,为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提供全方位司法审判专业支撑。

立法“风向标”

乘风而行“蒲公英”

以学新法为“风向标”,在开门立法中开展实时普法,是才溪法庭立法联系点的重要工作方法。“这部法律和我们勘查开发的主业息息相关,该怎么去理解这些条文呢?”2022年5月,在《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询活动中,紫金矿业集团企业职工提出疑问。

才溪法庭法官随即向职工阐释该条例的立法宗旨、原则等,并援引“两山”理念,结合司法审判真实案例,加深企业职工的认识理解,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才溪法庭成立红土法官“蒲公英”宣讲队,以立法联系点为依托,构建“立法+普法”双向反馈机制,加强“法言法语”与“民言民语”双向转化。以立法导向为普法方向,和立法机关保持“声气相通”,将晦涩的法律知识变成民众听得懂、记得住的“白话”。同时,以普法答疑作为采集素材的契机,将群众意见提炼成专业语言,形成契合立法需要的可行建议,让普法实效反向促进立法成效。

“小小联系点,发挥大作用。被采纳的立法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从法官中来,最终会回归到群众中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形成有机有序有效的工作闭环。”上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学明说道。面向未来,上杭法院将把更多带着民众心声的“金点子 ”输送到立法机关,建设好为民发声、为民尽责的立法联系点。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静 李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