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波县持续深入助力乡村振兴,树立全人群服务理念,坚持共建共享,重点关注老弱病残等困难人群的健康保障,为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筑牢医保坚实后盾。

强化制度建设全覆盖

打造综合救助体系,将县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4类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资格认定,建立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业务“一站式”结算制度,为困难群众全生命周期享受医疗保障提供制度支持。落实困难群众居民医保保费财政补助机制,2023年财政补助个人保费10522.94万元,惠及65818人,累计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33.08万元。

夯实托底保障无死角

财政、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多部门工作共同协调,加强身份信息核准,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2023年参保率达100%。在落实基本医保普惠、大病报销倾斜政策的同时,推动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全年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数达3.28万人次,总额1107.81万元。

推动服务便民全方位

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及救助比例,将边缘户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推动医疗救助经办管理体系延伸到乡(镇)、村,持续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下沉办理12项医保高频事项,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针对手工救助资料收集中涉及群众跑腿、跑路等简化相关手续和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15个工作日办结发放救助资金,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积累了良好的群众口碑。2023年累计发放手工医疗救助13.68万元,惠及14人次。

深化预警监测零遗漏

落实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每月10日前,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认定对象进行适时标识,实现部门数据交换和定期更新,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追溯排查,确保新认定救助对象能够及时准确享受医疗救助待遇。2023年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资助参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达2309人次,主动救助1248人次,涉及资金312.37万元。

细化政策宣传无盲区

组建医保政策宣讲团,广泛开展医保宣传“五走进”活动,深入100余家村(社区)开展政策解读70余场次,发放医保宣传手册3000余本,宣传折页1.4万余份。依托“医保讲堂”组织全员开展参保、转移、零报等高频业务培训300余人次,开通“12393、0854-3615053”医保便民服务热线,解答各类医保政策咨询,日均接电200余个,帮助群众准确理解、明白享受政策待遇。(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