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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头,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动靠前,联动社区,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楼梯间使用引起的邻里纠纷。

“我是田某娜的姑姑田某伟,她现在在天津照顾孩子,无法抽身回来,所以委托我代理处理这起纠纷。田某娜的房屋在一楼,房子曾经是我哥哥的,哥哥去世之后,侄女田某娜继承了房子,一楼的楼梯间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合法使用的,但是邻居赵某香在楼梯间里堆放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们一直有争议。”

“同样作为一楼的住户,我家对楼梯间的使用也是合法合理的,我老伴身体不好,轮椅放在楼梯间出行方便,而且我们家的自来水表、水阀开关都在这个楼梯间里,我把楼梯间锁上心也安,不用总惦记。”

2024年4月,田某伟代侄女田某娜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赵某香,要求赵某香停止其对楼梯间的侵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东洲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并指派特邀调解员付菊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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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沟通,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堵点且得知田某娜房屋已卖给案外人陈某珍之后,为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楼梯间的使用纠纷,调解员付菊决定现场了解楼梯间具体位置、探察使用情况,并让案外人陈某珍加入此次纠纷化解,以保证作为新房主的陈某珍日后不会因楼梯间使用问题与赵某香也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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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下午, 立案庭副庭长胡善福、立案庭负责诉调对接的工作人员徐菲菲与特邀调解员付菊一行来到赵某香住处,开展现场调解工作。同时,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调解进程,此次调解工作还邀请了万新街道虎万路社区参与调解,通过社区书记联系到社区网格员孙诗程现场介绍该小区的楼房构造及小区物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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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胡善福副庭长与调解员付菊仔细查看了此次纠纷的“导火索”楼梯间,确定赵某香家的水表、水阀在楼梯间的情况属实。在详细了解赵某香与陈某珍二人的家庭情况以及田某娜将房屋卖给陈某珍时二人关于楼梯间使用的约定之后,胡善福副庭长与调解员付菊从融洽邻里关系、正当需求合理使用角度出发,释法明理。最终帮助赵某香、田某娜、陈某珍三人达成协议,田某娜与赵某香的纠纷也得以化解。

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东洲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联合基层治理力量,以实际行动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深耕诉源治理,奋力绘制多元解纷好“枫”景。

来源:东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