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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两个离谱的事。

2022年,贵州贵阳一母亲带孩子回娘家玩,丈夫随同。

小孩只有1岁多大。

在农村宅地基附近玩耍时,不慎掉入外婆家的沼气池。

等被发现,孩子已经没了。

失去孩子,心情悲痛能理解。

但万万不能理解,孩子父亲居然把孩子母亲、外婆告上法庭,索赔80万余元。

把矛头指向外婆,是因为外婆单独带孩子出了意外吗?

不,据案情公布,孩子出事当天,爸爸妈妈都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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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不是外婆带孩子出意外,而是父母带孩子出了意外。

父母才是第一责任人!

但这位奇葩父亲不觉得是自己有错,而认为悲剧是外婆导致。

一家人对簿公堂。

最终法院判定,孩子父母都在场,都属于第一监护人,故问孩子母亲索赔诉求不成立。

外婆疏于对沼气池管理,负有一定责任,判决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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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生命权纠纷案件就更荒诞。

山东一大爷骑自行车摔倒,抽搐不起。

一辆出租车刹停。

下来一个年轻司机,走过去,准备过去扶一把,但却被另一个中年女子拦住。

“这你能扶?万一后面讹钱你怎么办?”

出租车司机退了回去,只是帮忙叫救护车。

事后,救护车到了,老人却已不幸身亡。

老人家属通过监控得知全过程后,勃然大怒,将2个路人告上法庭,索赔天价赔偿。

理由是,他们见死不救,导致老人死亡。

万幸,这起案件主审法官不糊涂。

“本案中,小余与于大爷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法定救助义务。而小张虽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但于大爷没有乘坐小张的出租车,所以小张自然没有救助于大爷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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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属官司败诉,没有得一分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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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死者家属讹诈这事,陕西榆林的钟大爷,就没这么幸运了。

钟大爷是个农民,在当地种植了一片苹果树,以此为生。

考虑到可能有人偷窃,钟大爷每天都住在果内。并且,还养了两条狗,一起帮忙护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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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深夜,钟大爷准备入睡。

园内两条狗忽然狂叫起来。

仔细一听,好像有贼。

钟大爷就把两条狗放了,让它们到前面去查看情况。

然而,也就是这么一个操作,让后来的钟大爷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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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确实有盗贼闯入。

36岁村民余某路过果园,心生歹意,爬进果园,偷盗苹果。

听到狗的狂叫声,余某吓得拔腿就跑。

由于当时一片漆黑,余某看不清路,在跑出果园后,不慎掉进一个水池。

钟大爷随后赶到,并通过?打了求救电话。

可是,人没救过来。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钟大爷被余某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5万元。

余某家属认为,是钟大爷解开狗链,导致余某被狗追赶的过程中身亡。钟大爷行为,与余某的死因有直接因果关系,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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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法制现场

法院一审判决让人意外。

法院认为,酌情判定余某自身需承担80%的责任,钟大爷则需承担20%的责任,即钟大爷需赔偿余某家属17万元。

双方均不服从判决,提起上诉。

但这一次,二审没有改判,而是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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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法制现场

这起判决也引起诸多争议。

不少人认为,虽然余某有过错在先,但放狗追赶就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担责。

可我却难以认同。

钟大爷孤身一人,势单力薄。面对不确定性的威胁,你说他能怎么办?一个人往前冲吗?万一对方有刀呢?

这不是防卫过当。

钟大爷只是在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但遗憾的是,终审判决已下,他不得不支付的17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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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这几年时事,你会发现,死哪讹哪的现象频频发生。

2020年,江苏一老人在超市偷鸡蛋被抓。

售货员只是拦住老人不让离开,全程没有任何过激言行。

但老人估计觉得自己颜面挂不住吧,情绪很激动。

这一激动,就诱发了心脏病,导致当场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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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人家属恬不知耻要求超市赔偿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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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夏天,广州也出现一起类似事件。

有两个男童擅自跑到邻居院内玩耍。

院内停有一辆私家车,门没锁。2个男童进入后,意外窒息死亡。

这明明是男童父母未尽监管之责。

可他们却居然把邻居告上法庭,说你没锁车,得担责。

河南郑州,一老人在电梯内吸烟。

有男子好心劝阻,说小区内有孕妇小孩,抽烟对她们不好。

老人不听,还大发雷霆:你干嘛多管闲事!

但话说完没多久,老人心脏病犯了,当场离世。

老人从抽烟,到争执,再到死亡,全程都有监控拍下。

任何明事理的人都知道,男子没有丝毫狗错。

但老人家属还是要死哪讹哪,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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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闹事家属何以这样理直气壮?

因为他们,甚至是很多旁观者也认同“我弱我有理,你强你不对”这种观念。

他们会认为,死者为大,家属悲痛。

跟事情有关的人,你多少都要赔一点。

可我想说,死者为大没错。

但问题是,活着的人他也没错啊。

如果仅仅是因为有关联就得赔偿,那一个人学习乔丹打篮球摔死了,是不是得找乔丹赔偿?

一个人在街头跑步出现意外,是不是得找国家赔偿?然后还怪国家为什么把路修得这么硬?

这也太荒谬了。

所以,送给某些人一句劝,要点脸吧。

真正尊重逝者的方式不是无理讹钱,而是理性看待“意外”本身。

有责追责。

无责罢了。

不胡搅蛮缠,不讹人钱财。只有这样,逝者才能走得体面,作为家属,也能活得像个人。

此外,想从根源上减少这类事情发生,司法倾向也至关重要。

一些话我不便展开讨论。

我只想说,愿法律可以给予公民更大限度的自卫权。

愿我们私有财产可以得到更多法律保护。

愿我们法官在审理这些民事纠纷时,能更具正义感。

有责就是有责,无责就是无责。决不能因为一方是“弱势群体”就特殊对待。

不然,当社会公平被破坏,这威胁的将是我们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