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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ngins

震惊!对于四大AMC之首的信达,之前的假“信达”们最多就是蹭名,让自己的企业名称看起来高大上,现在骗子们居然还有人通过“伪造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提交虚假注册材料”想直接取而代之!

刚刚,中国信达发布《关于不法分子冒用中国信达名义设立企业的声明》公告,并郑重声明: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名称为“中國信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采取非法手段将中国信达虚假登记为其股东,并在中国内地设立多家子公司开展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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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内容:

1、该企业通过伪造中国信达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提交虚假注册材料等;

2、该系列企业及其附属企业与中国信达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任何其它形式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往来等关系;

3、中国信达将积极配合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严肃追究追究假冒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次声明的信达“李鬼”们与此前的“李鬼”有何区别?为何中国信达此次如此震怒!

实力“李鬼”们

根据信达的公告,在声明附件中,中国信达公布了这5家“假信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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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信达重点指出的“中國信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康哥特意查询了一下,却有不少的发现:

1、相比以前信达李鬼们,此次的李鬼注册地进行了升级,从内地改到了“香港”,俨然更加地国际化;

2、此次信达李鬼不仅自己在香港落了脚,而且以其为基础形成了四家内地的信达李鬼,分别涉及从事高科技的湖南中资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信达产融技术发展(海南)有限公司,几乎把当下热门赛道一个不落地拿下;

3、这些开枝在内地的厉鬼们,注册资本不再是以前那些只想蹭蹭名的李鬼几十、上百万的资本金,而是直接按5000万(湖南中资信达科技有限公司)、9999万(信达产融技术发展(海南)有限公司),让身价与名称相符。

看来李鬼们的操作思路是想直接顶替四大AMC之首的中国信达,不然按照:

假公章+假法定代表人签名+假注册材料+高大上的注册地+高额的注册资本+关联内地热门赛道

就是换作专业的金融人士,也不一定可以分辨出来,也难怪信达会如此震怒!

AMC巨头们接连遭“碰瓷”

今年1月11日,东方资产公告:

一、不法分子在移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名称、外观与我公司企业名称、商标及形象标识高度近似的APP与我公司及附属机构无关,我公司并非该应用程序提供者,也从未授权任何人通过该应用程序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

二、我公司及附属机构未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以“中国东方”“中国东方资产”或“东方资产”名义发布APP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理财服务。……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清退被诈骗资金、赔偿投资人损失),我公司概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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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不是东方资产首次公告该内容,相同的公告曾出现在2023年11月、12月;

2023年7月,中信金融资产的前身中国华融也曾发布严正声明,披露类似骗局。中国华融称,关注到有网站冒用其公司及员工名义,声称中国华融已接手处理某公司债务问题,要求投资者填写个人信息及签约转款。中国华融表示,从未开展上述业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诈骗风险,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

2023年9月,中国长城亦发布严正声明称,公司从未与“万合体育彩票平台”、“大唐国际”、“浙江淘货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苏易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惠商城”等投资平台或类似交易平台签署过合作协议,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未建立任何合作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从2023年至今,四大AMC累计在官网上发布类似的公告或风险提示已超过10次,数量之多、频率之密集近年来罕见,这些假冒的行为大致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类:

1、打着债务优化的名义,帮助个人或公司逃废债;

2、打着回收债务的名义,帮助企业或金融机构追债;

3、打着央企的名义,从事一些债权等非法融资行为;

央企被蹭名背后的乱象

不止是中国信达等四大AMC背密集蹭名,其它央企也有类似的烦恼:

2023年底,华润集团在官网接连发布声明《关于不法分子冒用“华润置地”名义自行建立移动端程序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严正声明》中表示,近期,有不法分子以集团“华润置地”名义开发了移动端程序“华润置地CRLAND”。在该移动端程序中,不法分子以华润置地楼盘项目为名进行涉及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

不仅假公章+假法定代表人签名,现在连假APP也出来了,做戏做全套,这些煞费苦心的假冒分子们弄这么复杂的一套操作,显然不是只是玩玩过过眼瘾,大部分是通过蹭央企的名义实施不法行为甚至是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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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23年12月22日公布其中4起典型案例。

甘肃酒泉宋某等人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的“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资料,冒充央企工作人员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并以该对公账户签发34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承兑汇票,向第三方公司转让获取贴现实施诈骗。

内蒙古通辽刘某等人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虚构中铁九局“引嫩济锡”土石方工程项目,对外发布发包信息,在签订联营施工合同期间,对意图承包工程的企业实施诈骗,受骗人员105名,涉及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等21个省份。

安徽马鞍山王某宝等人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中国国电”字样的名片、合同文本、公司标牌、企业宣传图等,冒充中国国电集团下属企业安徽国电汇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某公司采购煤炭。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某公司依约供应煤炭,但王某宝等人仅支付少量货款后停止支付。

浙江嘉兴王某强等人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冒充农业农村部“中垦基金”领导,以投资项目等名义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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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李鬼们之所以得逞,康哥分析,很大原因是基于:

1、信息不对称:央企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和背景,通常被视为信誉可靠、资金雄厚的象征。然而,普通公众和企业难以全面了解每一家央企的详细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为不法分子冒充央企提供了机会。

2、法律监管漏洞:当前对于假冒央企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相对滞后,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不足,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进行非法活动而难以被及时制裁。

3、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使得一些有不良记录的个人或企业能够轻易重新包装,以央企名义进行新的诈骗行为。

而要彻底杜绝这一类行为 和现象,除了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打击力度外,还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并且建立市场黑名单制度,对于冒充央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行业封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假冒央企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