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流行过这样一句话,叫作: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现在应该还有人会说起这句话。记得听见过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就此展开的讨论,他们得到一个共识,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至今不忘。

他们说,现在很多所谓的好男人,或者还不是坏男人的男人,他们很可能是因为缺乏变坏的条件,如果具备条件,也就变坏了。那男说那女的丈夫有钱可能变坏,那女说那男有钱肯定会变坏,那男大笑。

不得不说,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很有合理性的,多少曾经的好男人,有了钱或者地位,就背叛了婚姻与家庭。推而广之,任何一个人,在有条件变坏的时候,似乎大概率会变坏,比如,缺少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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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里,有一部分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讨论。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书中的苏格拉底与几个人经过辩论,得出结论:正义是善良和智慧,不正义是邪恶和愚昧。他们双方都认为正义比非正义好。

但是,苏格拉底的辩论对手们,还是根据生活经验指出,在现实中,不正义能给人带来实际的好处,即各种利益。比如格劳孔说: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

这话有没有道理?有一个寓言故事可以说明。说森林里,兔子建议建立新秩序,所有动物一律平等,松鼠啦,山羊啦,这些小动物都举手同意,拍手赞成。但是狮子举起利爪问:你们有这个吗?然后,森林里还是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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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劳孔进一步指出的一点,就是本文题目中的那句话。他说,做正义的事的那些人,并不是出于自愿,他们只是没有能力作恶,所以,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下,才走到正义的这条路上来的

这句话实际上揭示了人的性本恶与法律存在的价值。在中国古代,有性本善与性本恶之争。我倾向于性本恶的观点。因为人性本恶,所以首先需要教育,其次需要法律,前者促人向善,后者阻止作恶。

所谓法律,本质上代表惩罚。如果作恶可以不受惩罚,那么有多少人能坚守正义而不去作恶呢?格劳孔假设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让他们随心所欲,说正义的人也会做不正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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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慎独”的修身观念,这其实和格劳孔假设的条件相似。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缺乏外界约束,这个时候能不能坚守正义,就能看出来一个人是真君子,还是伪君子。

格劳孔说的有些绝对了,应该承认,还是有人能够做到自我约束的,中国古代这样的例子不少。但是,我觉得能够做到的肯定是少数,而且应该是极少数。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就是畏法。

朱元璋做皇帝后,曾问大臣们天下什么人最快活。有人说当皇帝快活,有人说功高盖世者快活,有人说金榜题名者,有人说富甲一方者。朱元璋都摇头。大臣万钢说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大悦。

朱元璋固然是想用法律来震慑为非作歹乃至想造反的人,但这本身却的确揭示出一个道理,那就是守法是自保的最好办法。想快乐首先得有生命安全,进了牢房,甚至要被杀头,哪里还会有快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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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关键的问题在于,法律是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换句话说,是不是所有行不正义的事的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这世界上真差不多就没有不正义的人与不正义的事了,也就没有什么不公平了。

所以格劳孔又说,当一个人有权力干坏事而不会被发现不会被惩罚时,他一定会去干坏事。他举的例子是一个人拥有神奇的金戒指,做坏事别人看不见。现实中,权力就是那神奇的金戒指。有些当权者干坏事,是很难被发现的。

当然,除了手中掌握权力的人有能力干坏事不被发现,还有一种虚伪的人干坏事也能隐藏得很好。格劳孔说,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满嘴仁义道德,却满肚子男盗女娼。现在网上流行的表面上是爱国、背地里是生意,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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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歌颂正义,谴责不正义,就要揭露“貌似正义”,揭露那些把正义当作门面的假正义。而如果“貌似正义”能大行其道,能赚得盆满钵满,那么“真实的正义”就将式微,就将消失。

尤其是要堵死给不正义洗白的路径,要彻底将不正义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阿狄曼图斯反对宗教给作恶者赎罪、赦免的祭祀仪式,我们东方的佛教道教也有超度一说,这都是在给不正义开后门。

现实中,自然不是什么宗教仪式给作恶者开后门,而是有些人在为不正义的人打掩护,戴高帽,阿谀奉承,或者成为帮凶。那么,反对不正义,扫除不正义,就要把打掩护、戴高帽这些人一并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