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6月20日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查,郑俊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为亲属开展金融业务提供帮助;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郑俊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今年1月17日消息,郑俊康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郑俊康,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他长期在柳州工作,曾任:柳南区委副书记、区长,鱼峰区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柳州市副市长,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2008年,他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任柳州市委书记,8年后的2021年2月被免职。

2023年11月6日,财政部通报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问题。2016年2月起,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垫资承担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代行土地收储等业务。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柳州市委书记郑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中提及的郑某某就是郑俊康。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