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近日,邵阳市绥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批复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绥宁县关峡河沙销售部实施挂牌督办。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该销售部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其办公生活楼采用彩钢板搭建,彩钢夹芯材为聚氨酯泡沫塑料(易燃、可燃材料),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规定的A级要求,违反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年版)第5.1.7条的规定。

针对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队经集体议案审议通过,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前,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对关峡河沙销售部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强对这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导检查,切实加快推进隐患整改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阳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