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俱乐部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若营业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属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日前,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足球俱乐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当场指出问题指导该单位进行整改。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街道商业步行街B区西栋的邵阳市双清区柒叁玖台球俱乐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营业,并给予人民币3.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消防救援机构指出后,该场所负责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停止营业对消防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经整改,该单位已办理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且已恢复营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全力为社会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确保辖区消防形势持续高度安全稳定。(王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