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南下广东打工的风潮席卷全国。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当时,京九铁路尚未建成通车,无论是去往深圳、东莞、珠海还是佛山等珠江三角洲沿岸城市,几乎每个人都需要途经广州进行中转。

广州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的交通枢纽,名副其实地成为了当时的南中国第一大城市,并且有超越上海成为当时中国第一大城市的势头。

大量外来人口的爆炸性聚集使得广州的社会治安情况变得异常严峻。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屡屡发生。其中,罗树标案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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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警方接到报案,称在敦和路附近的草丛发现了一具女尸。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受害者为一年轻女性,尸体仰卧,脖子有明显扼痕、眼睛外凸且充血,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指甲里有皮屑和少许血迹。尸体附近无搏斗痕迹。

通过勘查现场,警方初步判断此处非行凶地点,而是抛尸地点。法医及侦技人员检测发现,受害者死前经历激烈打斗,死于机械性窒息,且在遇害后遭凶手性侵。

根据警方的统计数据,自1990年2月至1994年9月期间,广州市发生了一连串针对女性的犯罪事件,总计达到19起。令人震惊的是,其中18起案件涉及将受害者残忍地肢解并抛尸于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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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勘查,警方发现这些被害者均为年轻女性,且大部分是来自外地的外来人口,其中包括一些从事暗娼行业的人员。所有受害者均在窒息死亡,凶手的作案手法非常一致。大多数尸体都被用麻袋包裹,然后用小型四轮货车运送到相对僻静的路旁或垃圾堆进行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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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月10日,恶魔的阴影再次笼罩。在郊区的一条公路边,人们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寂静的现场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悲痛。

这个女孩年纪轻轻,大约二十出头,她的颈部留下了凶手的掐痕,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惨烈,让人不忍目视。她的身体全裸,没有留下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那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静静地陪伴着她。尽管现场保留得较好,但是警方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凶手的狡猾和隐秘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恶魔不仅奸污了她,还在她死后进行了第二次奸污。这种行为让人疑惑:既然已经强奸了受害者,为什么还要在杀死她之后再进行第二次奸污呢?这种既残忍又变态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半年之后,也就是1991年8月,又发现了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这名女性在遭受强奸后被活活掐死,全身赤裸,被抛弃在路边草丛中。更令人发指的是,她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肤被凶手割下带走,这个恶魔用尖刀破坏了她的遗体,手法虽然不熟练,但仍然让人不寒而栗。这名女孩生前被歹徒奸污后遇害,死后又被歹徒奸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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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的第三起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开始全力以赴地关注这些案件,他们将三名受害者的阴道擦拭物进行了细致的检测。结果显示,这三位年轻的女孩竟然是被同一名歹徒残忍地杀害并强奸。

从8月开始,警方开始挨家挨户地排查失踪人口,然而这三人并不在广州市的失踪人口名单之列。根据现场调查和尸检结果,女孩们明显是在死后几小时内被抛尸的,这就意味着受害者们肯定在广州生活过。

既然在这里生活,那么她们肯定有家人、亲戚,至少有朋友或者同事。然而,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这些人都未曾来报案失踪呢?

就在10月,又发生了第四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这次,死者同样是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性,她被凶手残忍地掐死后抛尸。让人发指的是,凶手在生前和死后都多次强奸了这位女孩。更恐怖的是,女孩的背部大片皮肤、双乳和外阴全部被歹徒残忍地割走,整个遗体就像被屠宰的牲口一样,惨不忍睹。后来的DNA检测证实,这名女孩也是被同一个歹徒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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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被这起系列案件深深地震撼,从第一起和第二起案件相隔的1年,到第二起和第三起的相隔半年,再到第四起仅仅相隔2个月,可见凶手杀人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

案情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此案被列为当年全市的头号必破案件。

在1990年10月第四起系列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展开侦查。但由于尸体多在抛尸地被发现,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警方一直未能找到有力的破案线索。

1992年年底,已有高达10名受害女孩被发现,她们都被装在麻袋中抛尸。这些女孩绝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体部分组织,主要是乳房和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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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广州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多警种联合侦查,市局郑国强局长、黄科勇副局长主持了多次大规模“会诊会”、“汇报会”以及针对重点嫌疑对象展开侦查的会议,总计达到了32次。

这起案件震惊了广东省公安厅,他们派出了一批省内刑侦专家赶赴广州进行协助。这些刑侦专家们经过仔细分析,认为此案存在几个非常奇怪的地方:

首先,受害者的身份无法确定。

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的受害女孩已经高达10人,但她们并不在广州市失踪人口之列,这非常奇怪。专家们认为,这些女孩很可能是外地来的打工妹,而且她们很可能不是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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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失踪了这么多人,为什么她们的雇主和工友都不去报警失踪呢?这是无法解释的事情。这也使得案件的调查更加困难。

其次,凶案现场存在许多奇怪的现象。

根据尸检表明,几乎所有的受害女孩都被歹徒连续奸污数次之多。但奇怪的是,这些女孩在第一次被奸污时并没有进行反抗。专家们分析,这可能是因为她们受到了威胁,但奇怪的是她们反抗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另一个奇怪的地方是第一个案件的受害人反抗非常激烈,对歹徒进行了厮打,但最终还是被杀害了。而其他案件的受害人则没有进行反抗。这可能是因为歹徒对第一个受害人造成了伤害后引起了其他受害人的警觉,也可能是歹徒使用了其他手段来控制受害人。

最后,专家们认为这个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第一个案件中留下了许多奇怪的地方,比如歹徒试图奸污受害人,但女孩立即进行了反抗,与歹徒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此外,现场留下的一个模糊脚印显示,歹徒身材矮小,大约在1米6到1米65左右,体重不超过100斤。此外,凶手抛尸时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他力气不大。这些特征与后续案件中的一些特征相符。因此专家们认为这个案件很有可能是系列案件中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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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的身材约1米65,肌肉发达,体格健壮,属于女性中的力量型选手。然而,面对凶残的歹徒,她却无法抵抗。歹徒仅用几秒钟的时间,就熟练地掐死了她,显示出对人体的深入了解和杀人的老练。他显然知道如何准确找到人体的致命弱点,并使用精巧的杀人技巧,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夺去受害者的生命。这种熟练度和经验表明他可能已经有过不止一次的杀戮经历,而且很可能有严重伤害他人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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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现场留下了几乎没有任何痕迹的情况,歹徒显然是有意躲避了所有的目击者。没有人看到过他的真实面貌,甚至没有一个人能准确描绘出他的轮廓。这显示了歹徒具有相当强的反侦察经验,他可能曾经有过被捕或入狱的经历,对警方的办案方式有一定的了解。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名歹徒显然是个性变态杀人狂。在残忍地杀害受害者之后,他毫无例外地对她们的尸体进行污辱,破坏并割下死者的部分组织和皮肤。这种极度残忍的行为不禁让人毛骨悚然,无法理解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情。

警方在1994年9月19日上午根据幸免逃脱的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树标并迅速将其抓获。警方在搜查罗树标的家中时发现大量女性衣物,经过审讯,确认罗树标就是此系列奸杀抛尸案的作案嫌疑人。据罗树标供述,他共作案19起,杀害了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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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1954年8月20日出生,广州市人。在上学期间有过多次盗窃行为,高中毕业后当过木匠。1974,罗树标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二年。1977年,罗树标潜入市家电研究所盗窃被女事主发现后将其杀害并逃脱了法网。1979年,罗树标又因盗窃被送劳动教养3年。1982年,罗树标解教后结婚,先后生有1子1女。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罗树标交代:1987年刑满释放后,经常观看色情、暴力的录像带,深受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的影响,为了发泄性欲四处偷盗晾晒的女性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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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第一次强奸杀人案于1990年2月7日晚,在新洲路段将一番禺市女性骗上车载至琶洲乳牛场进行强奸,因遭到该女子的强烈反抗将她扼杀后奸尸,后抛尸在敦和路边。后因警方未能察觉到他便心存侥幸多次犯案,在杀人后将尸体带回家进行肢解并记录,以供以后观赏。

1994年9月19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窖镇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黄某的报案,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过精心侦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树标,并经过黄某的确认,将其抓获归案。随后,警方对罗树标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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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审讯中,罗树标交代了自己是系列奸杀抛尸案的作案嫌疑人。根据其供述、技术痕迹以及法医鉴定结果,确认罗树标涉嫌作案19起,导致18人丧生。

20多天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罗树标进行审判,并判决其死刑,并立即执行。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为社会维护了安宁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