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宁夏频道

人民网银川6月20日电 (记者阎梦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全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引导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提升空间品质、激发发展活力。

《指南》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专项规划,强化空间统筹,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风貌定位、天际轮廓线、建筑特色等控制指引内容开展城市设计,细化历史文化保护、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内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公共开敞空间便利化使用。

《指南》提出,要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设置为单元详细规划和街区详细规划两个层级。单元层级详细规划侧重统筹性,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指导街区详细规划编制,深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提出街区层级主导功能和开发强度控制,主要体现底线约束、总量控制、结构布局和民生保障等管控内容; 街区详细规划侧重实施性,细化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的传导内容,结合5-10分钟便民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明确地块的位置、使用用途和开发强度等管控指标,主要体现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实施性安排。

《指南》还针对重点开发区域、城市更新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城乡融合区域、开发区等不同区域,明确了规划编制重点内容,推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盘活低效用地资源,解决存量空间碎片化发展问题。

此外,《指南》还提出了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等相关内容,要求在详细规划中明确燃气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数量、位置和规模,统筹考虑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人防、防疫、应急避难、公共安全等设施空间布局和规模,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市安全有关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城市空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