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资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是当前和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个奋斗目标、八大改革任务和实施推进举措。

我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个县(市、区),涉及到430万农户,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美丽山西生态底色,而且关系林区群众致富成色。《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9亿立方米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围绕总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八大改革任务,并细化了23项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围绕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构建多元经营格局,细化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举措。

二是围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细化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改革举措。

三是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有效提升森林质量,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革举措。

四是围绕优化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细化了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强化采伐监督管理改革举措。

五是围绕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细化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落实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改革举措。

六是围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辟“绿富同兴”新路径,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完善森林效益补偿制度改革举措。

七是围绕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健全林业保险制度改革举措。

八是围绕强化林权信息共享、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细化了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举措。

为落实《实施方案》,我省将实施五项举措,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夯实责任;鼓励先试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压实防火责任,强化林区安全;强化考核评价,注重跟踪问效。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进一步提升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李俊华)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