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6月19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壮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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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壮勇(资料图)

经查,陈壮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加快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壮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壮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2月27日消息,陈壮勇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陈壮勇,男,汉族,广东陆丰人,1968年12月出生,1991年4月入党,1991年10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汕尾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汕尾市交通局副局长,汕尾市港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6年,他任陆河县县长,2020年任陆河县委书记,后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