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的话说在前面:昨夜,我邂逅了一个小姐姐,她特别好看。

看到她后,我情不自禁,用手机拍下了她。

实际上,我看到的只是她的侧脸,就像我的女神左小青似的。对了,还有点儿像黄姐。

之所以能够看到她,得源于缘分。

缘分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妙,也很巧。

当时,我路过她家楼下。是的,就像当年西门庆路过窗外时一样。不一样的是,我正赶路呢!

匆忙之时,我差点儿蹭到了路边的一辆车上。这辆车停得不算很好,虽然没有剐蹭到,但还是担心车主会有疑虑。为了保留证据,我顺手掏出手机,拍下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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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准备收回手机时,身后“啪”地一声。我机警地转身,拿着还没有关闭摄像头的手机,对准了身后的楼上。

楼上一个窗户亮着灯,一个窗边一个身影,正在关闭窗户。我按下了拍摄键,除了灯光,什么都没有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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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姐大概是也看到了我,又拉开窗户,伸出头向外瞅了瞅。就在那一瞬间,我拍下了她的侧脸。

是的,就是那张既像左小青又像黄姐的脸。真的,好看,我不骗人。

就是这张好看的脸下面,刚才与“高空抛物”紧密相连。

小姐姐抛下来一袋儿物品,落在离我不到30厘米的位置。里面具体装了什么,不得而知。有没有汤汁或者体液洒在我身上,不清楚。反正,我当时有点惊吓,顾不上那么多。

因为担心是隐私物品,我也不太敢产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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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抛下物品的状态非常潇洒,驾轻就熟。

但是,关于“高空抛物”的话题,我却很有兴趣。

我住的小区接近一千户,整个小区素养都很高,各项公共事务都做得很好。唯独两件事,令人头疼,一是停车问题,二是高空抛物。

停车问题,我们今天就不说了,只说高空抛物。

先看看我们物业经理在小区群里共享的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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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我们的经理挺不错吧?他不顾危险,拍下的照片还挺好吧?他的手机像素还可以吧?

这些年,从楼上下来的物品里,我见识过烟头、内衣、卫生巾、毛发、用过的计生用品、方便面桶、半边碗、衣架,等等。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一点,有些东西从楼上掉下来,属于失误。对于失误,大家基本都是理解的。比如孩子在床边玩耍,不小心掉下来的玩具。比如,大风天气,被风吹下来的衣服。比如,一不小心掉下来的衣架。

只要不是故意为之,都值得理解。如果出了问题,伤害了他人,能够及时面对,都值得尊重。

其次,对故意高空抛物者零容忍,才能换来安全的环境。如果说遇到高空抛物,没有酿成事故、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找不到责任人,息事宁人,避免小事变大事尚可理解的话。在带着体液的计生用品高空抛下时,只需要简单的化验,即可定位到准确的个人,为何不追究?是担心因此衍生出故事,担心人家家庭破裂吗?

有些人甚至将刚吃完的外卖,随包装袋一起扔了下来,上面清晰地显示了姓名、电话、住址信息,我们的物业干嘛去了?这样的人不扭送公安机关,还等着她教唆他人有样学样吗?

再次,年轻人要善于担责,勇敢面对。有一些高空抛物,是一些老年人的行为。这类老人因为认识的差异,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意识不够。不管是否造成伤害,家里的年轻人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正确地面对,并做好思想工作。

一味的“护犊子”,让他们意识不到危害,分不清是非,后续可能更麻烦。共同的环境,需要共同维护。

第四,官方的失职,纵容了部分“高空抛物”行为。一些高空抛物行为引起了公愤,遭遇高空抛物的当事人或者个别有正义感的邻居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然而,接到的反馈都是“有人受伤没?”然后,不了了之。实际上,如果每件事都要等到受到重大伤害再追究,而不是在日常加强管理的话,那管理其实没有意义。换句话说,这就是失职。

动不动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真到实际行动时,也沉浸于形式主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