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的定义,大家都知道,是强迫妇女意识而发生的性关系,那么夫妻之间的强迫,算不算强奸呢?今天这则故事,似乎给了我们答案!女子被迫嫁给不爱的男人,婚后拒绝履行妻子义务,两人关系破裂后,女子起诉离婚,丈夫酒后把女子强行带到家中,并用无力强迫其与自己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报警,男子直呼冤枉:“我是在行使我作为丈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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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案子,我们还得从这两人的相识说起。在2008年,20多岁的金灿有一个相爱的男友,但是父母无论如何都不接受自己的男友,用强硬的手段逼着自己和男友分手,男友受不了金灿父母的百般刁难,便不告而别。分手后金灿本想孤独的度过一生,没想到父母又开始作妖,到处给自己相亲,不管自己愿不愿意,都要去与男方见面,当时相亲对象中,有一个叫孙建军的,他是一个拆迁户,因此非常讨父母喜欢,所以不管金灿同不同意,父母都强行让两人领了结婚证,随后办完酒席,金灿就到了男方家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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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因为金灿从头到尾都不喜欢孙建军,所以在孙建军想要与金灿亲热时,都会被金灿义正言辞的拒绝,一开始,孙建军以为是金灿还不适应妻子这个角色,想着慢慢和金灿培养下感情,再考虑进一步的事。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孙建军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无论自己怎么讨好金灿,她永远都是不温不火的,只要提到房事,金灿依旧是拒绝的,这让孙建军又气又无奈,这个事跟谁都不好说,就这样孙建军日渐郁闷,脾气自然也就不会太好,两人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是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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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的金灿,向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了离婚,但最终被驳回,这中间就有孙建军和金灿父母的干预。离婚不成的金灿,独自一人搬到外面居住,想着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孙建军自己离婚心意已决,没想到这彻底激怒了孙建军,一次,在外喝的醉醺醺的孙建军,跑到金灿的出租房里,强行将金灿劫持到自己房间里,随后用武力强行与金灿发生了关系。等到第二天,金灿才悄悄来到派出所报了案。这波操作把孙建军吓了一跳,但随即他又想到两人是合法夫妻,应该不会被立案的,没想到的是孙建军真的被公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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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孙建军大喊冤枉,他认为他们是合法夫妻,他只是在行使一个丈夫的“权利”,法官立即纠正孙建军,虽然两人是夫妻关系,但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就算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金灿不愿意,孙建军就不能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经过审理后认为,孙建军已经构成强奸罪,所以判处孙建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这是重点)。此案一出,舆论一片哗然,有的认为既然是夫妻,妻子就应该履行妻子的任务,其中夫妻生活也包含在内,而有的则认为,所谓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就是强奸。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评论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