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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那些发布带有诱导性、欺诈性的广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让其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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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某兔喜生活快递驿站,大多快递上贴着的取件码单页,都印有“领水杯”“领雨伞”的广告。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迟道华

“三个金蛋,我就随便一点,就抽中了价值200元的话费。”李先生称,页面显示,只要他充值48.5元,即可获取这200元的话费。而待他支付之后,后面的操作压根儿就打不开网址了。这是快递单上扫码抽奖广告惯用的套路。

新京报记者调查后发现,快递单上扫码抽水杯、雨伞的“福利”不少,看似轻松可得,但抽奖中奖率极低,抽中的多是充值送话费券、送白酒等“大奖”。而在领奖页面的层层跳转中,不少消费者遭遇充值陷阱,或是推销套路,更有甚者被套取了个人隐私信息。

扫码广告由来已久,印在快递单甚至取件码上的广告,因为有快递公司、商家加持,消费者误以为在“搞活动”,扫码率可能更高,上当受骗的几率更大。打着送福利的幌子,诱导消费者充值、填信息,不能让这类扫码广告再这般肆虐横行了。

其实,商家通过打广告扩大产品销路本是正常的商业营销行为,只要广告内容合法合规就不应受到指责和非议。但是,快递单上的扫码广告总是精心设计、步步为营,消费者一旦扫码,不仅不会得到其宣传的福利,还损失了钱财,泄露了隐私。

明明写了“扫码得水杯”“扫一扫抽雨伞”,其实中奖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更多的则导流成其他中奖方式,抽中了话费,得先充值;抽中了白酒,运费要付398元,或者直接扫码进入了“0元购”的刷单群,为劣质商品冲销量……

消费者以为是在抽奖领福利,实际已陷入消费陷阱。快递单上的扫码广告,其实就是以广告的名义换了种销售方式而已。

我国《广告法》第14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这种印在快递单上的“扫码广告”,显然违背了广告的明示性要求。而且,这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隐私权。

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320.7亿件,在庞大的基数下,快递单上的“扫码广告”将会造成无数消费者权益受损,恶劣影响不容小觑。

据报道可知,这些擦边广告的背后,不仅有快递行业大佬的参与,还有互联网广告投放商及售卖快递单纸张的商家在其中分羹。

因此,监管部门既要对各类快递面单广告进行严格审核、检查,也要对那些发布带有诱导性、欺诈性的广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让其付出法律代价。同时,还需不断完善投诉渠道和线上调解纠纷机制,方便消费者维权。

而对扫码广告的参与者而言,堂堂正正做广告,不让消费者扫兴、失望,不搞擦边、套路,广告的生意才能做大。为一时得利,做一锤子买卖,并不明智。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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