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17日讯:浙江金华一男子在离婚前向银行贷款45万并将其中35万转给母亲,待其离婚后却要求与前妻均分45万元的债务。据当事人王女士介绍其前夫宗先生曾向银行申请了一笔45万元的贷款,借款用途为建房,由于宗先生贷款时双方是夫妻关系,所以王女士就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并承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是等银行放款后,宗先生却把钱悄悄地转到其母亲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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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王女士和宗先生是大学同学,两人在校期间相恋并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生养了两个女儿。不过由于双方性格差异,王女士和宗先生总是会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2018年6月份,在两人结婚的第十个年头,宗先生通过微信向妻子提出离婚,被王女士拒绝后,宗先生于当年11月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小女儿尚未周岁,法院驳回了宗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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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仍不死心的宗先生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次诉讼就包括均分45万元的债务。对此王女士解释称:宗先生作为借款人,实际掌控资金,而且银行放款后,宗先生就转账给其母亲35万元,这笔钱并未用于婚后建房。法庭上王女士还提交了一段聊天录音,录音中宗先生直言“我不是过日子的人,我就是玩玩的人,我就是不想要婚姻”、“贷款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要跟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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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的一审法院判定王女士需要承担45万元债务中的5万元本息,对此王女士表示不服并上诉,最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对于因向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本息全部由宗先生承担”。据了解除了债务之外,法院在二审时还认定宗先生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费、损害赔偿金、补偿金等,目前宗先生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