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一大学生创业,跟房东租下3栋自建房,月租8万,租期15年,每年房租递增10%。签订合同后,男子花费400多万元,将100多间改成公寓对外出租。

没想到,仅一年,房东反悔,要将房子收回给儿子看管,房东拿出一个凭证,男子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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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家境优越,父母经商,高中、大学期间,一直都在进行创业尝试,累积下不少经验和资金。大学毕业后,阿峰决定大施拳脚。

为分散风险,各司其职,他成功说服多位同学,一同参与。

根据厦门房价高企,房租过高的现状,选定环境环境有保证,价格适中的公寓这个赛道。

阿峰找到拥有3栋自建房的陈大姐,陈大姐也有困扰,3栋自建房,100多间,零零散散的租赁,烦心琐事很多,出租率不高,所以一直空闲着。

阿峰和陈大姐最终商定,月租8万,年递增10%,租期15年,双方签下合同。

随后,阿峰和同学立即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以最快的速度,对房子进行装修和改造,这100多间的房子,花费3个来月,改为单间公寓,对外出租。

装修费用方面,阿峰等人总共投入420多万,适中的价格,较为优越的装修,很快吸引了大批租客。

但这种重资产的方式,需要时间的累积,回本-赚钱-装修变得老旧-重新装修等不断循环,所以,他们才提出长租条件保障。

可还没到一年时间,陈大姐忽然毁约,直接打电话给阿峰,称自己不会将房子继续租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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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一听懵圈了,以为是自己在某方面做得不好,赶紧到陈大姐家登门拜访,希望对方能够谅解。

双方商谈进行得非常艰难,最终陈大姐才说出,毁约是要把房子收回来,给儿子经营。也就是阿峰一行,敲敲打打的一番,以及创业计划,陈大姐想照单全收。

陈大姐狡辩称,当初承租时,原以为商业用途,最终却改成公寓租给学生和社会人员,私人房产这样改造不妥,所以毁约。

阿峰对这种随意撕毁合同,窃取自己创业成果的行为非常愤怒,沟通无果后,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阿峰怒斥对方见利忘义,毫无诚信的毁约行为,合同上已注明用途,因为陈大姐思想老旧,对新颖的租房方式,以及周边人群的租房需求不了解,导致一处处于闲置状态。

在她眼皮底下,操作一番,就这样收割自己,十分不地道。

陈大姐一脸淡然,房子是她的,自己不租就不租,合同上有约定,3年内如遇拆迁,将补偿他们210万,她愿意按照这个条款来对阿峰予以补偿。

阿峰装修就花了400多万,对这个方案,自然不认同,提出给500万,自己就立马走人。

协调没任何进展,陈大姐反而将阿峰告上法庭,法庭上,陈大姐以房子属违法建筑,未取得产权证,法院判定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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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曾经组织双方调解,但没有成功,双方在对装修费用进行评估,估计在评估后还是会有很大的分歧。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