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本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由于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近日,深圳市宏新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孙某宏被红色警示2个月。

本报注意到,此次的两则红色警示均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发,一则锁定主体为企业,即“深圳市宏新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另一则锁定主体为人员,即“孙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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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还注意到,两则红色警示的警示开始日期均为2024-06-11,警示结束日期均为2024-08-10,警示事由均为“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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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深圳市宏新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4-10,法定代表人为孙绍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G4P7R63,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果山社区工业六路4号兴华工业大厦8栋5B85,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陈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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