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四川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日前,经内江市市中区委批准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李飞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飞龙理想信念丧失,为掩盖事实真相,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对涉及群众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按政策能解决而不及时为群众解决;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借贷、不良贷款等情况;作为单位负责人同意单位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长期参与网络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飞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内江市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飞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市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李飞龙在任上被查。公开简历显示,他生于1987年9月,四川内江人,2011年8月参加工作。他最初在内江市市中区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任产权交易股股长。2017年7月起,他任内江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