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相较于去年7月的征求意见稿,这次公布的《规定》在信息预警、处置和保护方面增加了多条实施细则。
一记记重拳,对应着日益严峻的现实——网暴已成社会公害,将这头“猛兽”关进“牢笼”刻不容缓。那么,网暴为何屡治不绝?如何才能真正终止“键盘伤人”乱象?
一
作为互联网的伴生品,网暴已经在公众视野中蔓延多年,今天俨然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且看一系列新态势新特点——
方式多样化。伴随网络技术的迭代,网暴也在自我更新,具体表现早已不局限于言语攻击、人肉搜索等“1.0版本”。就拿眼下来说,合成虚假照片、制作表情包、传播“AI换脸”视频等新形式层出不穷,一些作恶者为了扩大影响力,甚至搞出“抽奖转发”“0.01元链接挂人”等歪招。明枪暗箭齐发,不仅让人防不胜防,而且会将负面影响延续至现实生活中,给受害者造成更直接的伤害。
对象随机化。犹记得早期的网暴往往发生于公众人物身上,这尚可用“树大招风”来解释。但近些年,受害者已经愈发“平民化”。从一则新闻报道的受访对象,到一则“随手拍”的普通市民,都有可能沦为众矢之的。而触发网暴的缘由,也从过去的道德瑕疵、作风问题等硬伤变得愈发无厘头。从探望病重爷爷时女孩的一头粉发,到面对丧子消息时母亲的精致妆容,都成为了“乌合之众”狂轰乱炸的引线。
组织专业化。“微博转、赞、评,各30元100个,300元一万粉丝,20元一万阅读量;短视频、小红书也可以刷。”类似生意已经不是秘密。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大量商业水军、“黑公关”乃至网络灰黑产业链,干着“拿人钱财与人造灾”的龌龊勾当。他们不问是非、只顾私利,在多平台上蹿下跳、猛带节奏,任性敲击键盘的次数累加起来,转瞬即可令一个人“社会性死亡”。
二
暴力为现实世界不允,网络空间亦然。多年来,相关治理行动持续推进,纵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始终没有将网暴这棵“毒”苗连根拔起。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一些软性梗阻。
匿名规则撩拨作恶心理。诚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言:“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网络世界中,人人顶着一个虚拟网名进行发言,这个“面具”的存在让一些人彻底卸下了道德“包袱”,任由心中的恶肆虐横行。同时,淹没在茫茫人海中也带来了某种“安全感”,骂一骂就跑,下线就隐身,令一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如此放纵的人多了,便形成了一种集体的非理性。
流量机制纵容作恶行为。从表面看,网暴发生于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平台只是一个发生场所。但实际上,平台绝非看上去那么无辜。它既发挥了汇聚网友、传递信息、生成舆论的作用,也在潜移默化间推动着骂战的升级。比如,算法会将相关内容精准地推送给潜在受众,进而让意见相同者找到彼此;流量机制不问是非对错,遵循着“更多流量=更高收益”这一简单粗暴的逻辑。如此一来,很多平台默许情绪宣泄,甚至暗暗促成一些鸡飞狗跳的骂战,即便看着不体面,但赚取了流量红利。
追责难度助长侥幸心理。我国法律对网暴的惩处并非无法可循。《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但现实里追责网络施暴人员的难度依然比较大。就拿司法立案来说,网暴所涉及的侵权类型,多以自诉案件为主。而举证责任需要个体自负,这意味着较高的司法启动门槛。即便是有受害者打算维权,但固定证据、找到施暴者等环节,仅凭个体力量很难完成,必须要有平台等多方的配合。面对如此之大的成本,很多人只能无奈作罢,最终选择吃哑巴亏。这到头来又助长了作恶者的气焰,让其产生法不责众的错觉。
三
网络不是超拔于现实的“虚拟社会”,“键盘刺客”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这一社会共识早已达成,但将共识化作现实,并非单兵突击能够实现,而是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
坚持依法治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指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施暴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只有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依法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行为,提升网络暴力参与成本,形成强大社会震慑,才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未来的一个发力方向,就是要进一步降低网络维权的门槛和成本,让网暴受害者能够更便捷高效地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平台自律。此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的出台,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相当于管理前置,防患未然。同时,这也更加突出了平台在网暴信息治理中的作用,倒逼平台在信息发布、传播、控制、预防等方面承担相应义务,这一方向切中肯綮。平台应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落实细节。比如,由于某些汉语词义的多样性,平台的预警模型如何根据具体场景进行准确识别?平台上线“一键取证”渠道后,申诉人能够取得哪些证据、取证流程是什么?等等,平台只有继续以行动作答,才称得上守土尽责。
提升个人素养。法律法规不是万能的,它划定的只是底线红线。这种有限性,意味着除了法律规制外,还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道德自律。我们都是网络空间的参与者,也随时有可能成为被网暴的对象。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应当有这样一种自我约束的意识,即避免听风就是雨、人云亦云,避免随意对他人挥舞舆论大棒。说白了,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会动辄对一个陌生人说三道四、恶语相向,换到网络世界中,也要保持这份修养。
强化社会监督。网络世界是公共空间,网暴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还有整个网络氛围。这个意义上,反对网暴,维护一个理性有序的网络秩序,其实是一种公共责任。在这场行动中,全社会应当发挥监督作用。对于网暴行为旗帜鲜明说“不”,及时举报相关行为,齐声谴责网暴恶行,当正义力量形成强大声势,阳光自然会温暖更多人。社会监督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制和道德观念的过程。让网暴沦为过街老鼠,法治和伦理也就渐渐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
网络生态关乎每一个人的福祉。让网暴走开,让世界清朗,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文/周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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