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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6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日审结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据悉,该案所称“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在2018年、2019年吉利汽车曾以不同主体起诉威马。其中,2018年的起诉以吉利撤诉结束。但2019年8月,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以侵害商业机密为由对威马汽车旗下四家子公司提起诉讼,这一历时四年的案件最大的看点就是吉利方面的索赔金额,21亿的“天价”索赔是国内迄今为止最高的知识产权纠纷的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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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该案首次开庭审理,但由于吉利方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更多案件细节至今尚未公开。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将这个案件进行公布也时代额更多的信息公开化。

威马汽车由吉利原高管沈晖创立,沈晖曾担任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并负责了吉利收购沃尔沃这一中国汽车工业史上最大的海外收购案;威马联合创始人侯海靖同样来自吉利汽车,也是威马第一个平台研发负责人。威马曾在2017年提出“128”战略,围绕着1个电子电气架构,研发2个车型平台,推出8款电动车。但直到现在,威马推出的五款车型均基于第一代架构和平台。

而这个平台,被吉利指控是偷窃了其技术所建立的。最高人民法院调查后认为,吉利汽车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曾有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而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了威马。

据悉,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制造子公司,主要承担SUV车型吉利远景参数图片)SUV(全球鹰GX7)的研发和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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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技术骨干离职两年后的2018年,吉利发现威马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

并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涉案技术秘密。于是,吉利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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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温州公司侵害了吉利方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温州公司赔偿吉利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吉利集团、吉利研究院和威马温州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首先特征之一是成建制的挖角吉利团队。吉利的关联公司即成都高原公司上至总经理、项目研发组组长、技术副总、技术部部长,下至具体从事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的多名曾接触或者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员工,在较短时间内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从原单位集中离职并入职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法院认为威马方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其次,威马方没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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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整体分析判断即可认定,威马方不但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利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还实施了以申请专利的方式非法披露部分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以及使用全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的行为。

不过目前威马已经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也早就停工停产,目前正处于重组阶段。这种情况下,吉利很难拿到赔偿。但有意思的是,成规模的挖角吉利的企业并不止一家。那么吉利有没有可能将另一家大规模挖角其研发人员的企业告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