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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7日|据大众网,成立5年的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宣告撤销。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显示,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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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资料,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行使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和市本级、海城区、银海区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统一领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 跨县(区)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及园区(旅 游区)派驻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