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抗婚,抗得轰轰烈烈,也极大地丰富了这个人物形象。

事件落幕,鸳鸯赢了,在贾母的支持下,贾赦邢夫人夫妇深受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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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看起来很爽,鸳鸯巧妙地利用贾母的强权,压制了贾赦的强权。贾赦偷鸡不成蚀把米,沦成了笑柄,除了放几句狠话,对鸳鸯无可奈何,连出气的地方都找不到。

但是,关于这件事的最终结局,却被读者们忽略了:

(贾赦)只得又各处遣人购求寻觅,终久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

都说红楼无闲笔,每一笔都有意义,那么这句话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只是想表明贾赦非纳妾不可,完全可以写“贾赦终于还是买了个女孩,收在屋内”。

值得我们深究的是细节:“八百两银子”、“十七岁”、“嫣红”。

一个并不值得读者记住的小人物,作者却给出了名字和年龄,而且是花大价钱买的:“八百两银子”。

八百两是什么概念?刘姥姥算过一笔帐,宝钗张罗的螃蟹宴值二十两,够他们全家用一年了。

贾母和王夫人的月例银子也只有二十两,八百两相当于她们这些顶级贵妇三年多的收入,无疑是一笔巨款。

什么样的女孩子这么值钱?作者写这一笔的用意是什么呢?

让我们先回到鸳鸯抗婚的事件中。

这个事件中涉及到的人物很多,善良且感性的读者轻易地就把他们分为了两派:

鸳鸯代表的正义派的支持者有贾母、平儿和袭人,贾赦代表的反派则包括了邢夫人和鸳鸯的兄嫂。

至于贾琏王熙凤夫妇,只能算中立派,主观意愿上没有倾向任何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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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具有年代感的书,最容易走进的误区,就是用现代的眼光和思维去看待古代的人物,从而用现代的标准去给人物做评判,完全忽略作者在文本中明明白白写出来的人物思想上的局限性。

对于贾赦,读者们把他定位为不孝的老色鬼,不但一把年纪还垂涎妙龄少女,而且不顾老母亲的感受,想要强夺母亲最为倚重的臂膀。

对于邢夫人,读者则认为她太没原则,居然帮着老公纳妾,简直就是助纣为虐。

鸳鸯的兄嫂呢,更是毫无亲情可言,只考虑自己的荣华富贵,把亲妹妹往火坑里推。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确实是如此,尤其是在女性解放的今天,这些人的做法尤其让人愤怒。

但是,读书就是读书,要尊重书本所展现的时代,去看清书中人物在那个时代思想上的局限性,从而以悲悯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言行。

首先,贾赦的做法很离谱吗?

一点也不!

贾府是以军功起家的,即便到了第三代“文”字辈,贾赦依然看不起读书人,更崇尚武学,这也是他把女儿迎春许配给指挥使孙绍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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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贾赦的价值观,什么诗礼文化都不在他的思维里。

他是爵位的继承者,就因为他是嫡长子,天经地义就成为了权势的继承人,不需要能力和道德。

这是制度带给他的福利,这项福利包括可以无限度地享用物质财富和妙龄少女。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虽然贾母指责他“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爵位,因为这是社会所允许的,既不违法也无关道德。

同样是爵位继承人的贾珍,也拥有一群姬妾。

就连林妹妹她爹林如海,也有“几房姬妾”,“几房”,说明至少在两房以上。

这就说明,“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在权贵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事,属于正常现象。

那么,贾赦打鸳鸯的主意算不算离谱呢?

我们先来看邢夫人的说辞:

“老爷因看上了老太太的鸳鸯,要他在房里,叫我和老太太讨去。我想这倒平常有的事,只是怕老太太不给。”

注意这一句:“我想这倒平常有的事。”父母将房里的丫头赏给儿子做姨娘,这在当时属于平常事。

这并不是邢夫人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书中有现成的例子:贾赦把秋桐赏给了贾琏,贾政也说已经相中了两个丫头分别给宝玉和贾环,宝玉也和金钏说要跟王夫人讨要金钏。

这都说明,贾赦之举并不过分,之所以会闹到贾母发脾气,仅仅是因为贾母太依赖鸳鸯了,离开了鸳鸯,生活质量会降低不少。

也就是说,如果贾赦讨要的不是鸳鸯,是琥珀或是贾母身边别的丫头,兴许贾母就同意了,这件事就变成了一件掀不起任何水花的平常事。

我们看看贾母对教训邢夫人时所说:

“她们两个就有一些不到的去处,有鸳鸯,那孩子还心细些,我的事情,她还想着一点子,该要去的,她就要了来,该添什么,他就度空儿告诉他们添了。”

“我有了这么个人,便是媳妇和孙子媳妇有想不到的,我也不得缺了,也没气可生了。这会子他去了,你们弄个什么人来我使?”

“我正要打发人和你老爷说去,他要什么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就只这个丫头不能。”

贾母舍不得鸳鸯,实在是因为鸳鸯太得力了,对贾母的照顾周到又细心,贾母一天都离不开她,所以都不肯放她回家去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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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鸳鸯,谁都可以,花大价钱去外面买也可以。

所以,贾赦一把年纪想纳小妾并没有错,贾母也不反对;想要贾母的丫头也没有错,贾母愿意给。他错就错在偏偏看中了鸳鸯,没有料到贾母对鸳鸯的依赖程度,实在太像挖墙角,有不让贾母安享晚年之嫌。

由此也可得出结论:批判贾赦不孝可以,批判他好色却是现代人的思维,因为他的行为符合当时的社会风气,并没有违反当时的道德标准。

再来看邢夫人,算不算助纣为虐呢?

其实答案已经在文本中体现得很明显,就是邢夫人对鸳鸯说的那句话:

“你这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你姨娘,又体面,又尊贵。你又是个要强的人,俗话说的,‘金子终得金子换’,谁知竟被老爷看重了你。如今这一来,你可遂了素日心高志大的愿了,也堵一堵那些嫌你的人的嘴。”

“又体面,又尊贵”,“遂了素日心高志大的愿”,看看邢夫人说出来的这些词,在她看来,能从一个家生丫头一步到位成为侯爵老爷的妾,是极其荣耀的事。

然后是鸳鸯兄嫂的态度。

她嫂子一见到鸳鸯,就说是“天大的喜事”,她哥哥倒只起到了传话的作用,也没有怎么劝或逼鸳鸯,只是在以为鸳鸯回心转意之时,“喜之不胜”,说明也把这件事当成好事、喜事。

邢夫人、金文翔夫妇的态度离谱吗?

站在鸳鸯的角度,确实离谱,我做了人家的小老婆,我一个人进火坑,换来的是你们的荣华富贵,仗着我的势横行霸道,我开不开心幸不幸福你们都不管了。

然而,社会普遍的共识却是邢夫人、金文翔夫妇那样,以一个女儿的献身,换取一家人的翻身。

袭人被父母卖到贾府,不也是因为要拿她换银子来度过家庭危机吗?

扶弟魔的现象,现在社会依然存在,何况是那个时代?

有的女孩像鸳鸯一样,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命运,但更多的女孩会以此为荣,不但自己提升了阶层,一家人都跟着升天,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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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由一个史官晋封为贵妃,也没人问她愿不愿意,没有读者去过问皇帝是贾琏这样的青年人还是贾赦这样的老年人,贾府不也是当成极为荣耀的“天大的喜事”吗?怎么到了鸳鸯兄嫂这里,就成了坏人了呢?

所以,作者会在事件的结尾写一个八百两银子买的十七岁的嫣红。鸳鸯不愿意,自会有人愿意。能值八百两,自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家里可能还有些底子,比如读了些书,或者祖上有些名望,只是没落了,期望借此机会可以翻身。毕竟贾赦不是普通老男人,而是一个侯爵将军。

作者这是在告诉我们:贾赦的做法,是当时社会上的普遍现象,与是不是色鬼无关。而邢夫人、金文翔夫妇的态度,也是当时社会人们的正常反应,毕竟人往高处走,底层人想要往上爬,最便捷最可行的方式就是拿女儿去联姻。

在这件事中,作者想要表现的是鸳鸯,她没有随波逐流,有着“一辈子不嫁男人,乐得干净”的超前思想,以及“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的远见,也为她无法跳脱体制的薄命埋下了伏笔。

活得太超前的人,往往比普通人更痛苦,就像一个喜欢奔跑的人,被不合脚的鞋子绊住了脚步,永远都无法到达企盼中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