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现将辖区启用的电子监控采集系统相关设置情况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双向区间测速设备:

1、省道237线16公里至26公里(双向测速)

2、省道237线32公里至42公里(双向测速)

以上双向区间测速路段限速值为:80Km/h 。

二、以上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公告时限:

从2024年06月14日起至2024年06月20日止,公示结束后电子监控采集系统采集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定,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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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察布查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程元浩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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