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北海市发布通告称,自6月10日起,原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归各主管部门行使。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证从6月10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具备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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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一经发布,舆论犹如狂风骤雨般汹涌而来。有人惊呼:“北海市犹如猛虎下山,打响了全国城管改革的第一枪!”有人疑惑:“城管局这是要告别历史舞台,踏上新的征程吗?”更有人担忧:“此举是否意味着城管制度被全盘否定,将引发一系列社会动荡?”
在舆论的漩涡中,城管这一群体如同站在风口浪尖的航船,既承载着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重任,又饱受个别人员粗暴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的质疑。城管,这个充满矛盾与争议的群体,再次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此次北海市的通告,无疑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层层涟漪。人们纷纷猜测,北海市此举究竟意欲何为?是为了改革城管制度,让这支队伍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还是为了顺应民意,对城管队伍进行整顿与洗牌?
城管局真的被撤销了吗?答案其实并非如此。根据北海市政府官网的最新通告,我们得知,北海市撤销的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而非大众口中的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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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明确指出,原先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现已划归各主管部门行使。这一变革意味着,北海市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各部门将分别肩负起原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各项职责。
具体来说,市政管理局将专注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与顺畅;生态环境局将肩负起环境保护的重任,守护北海的绿水青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交通运输局则将致力于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这些职责原本都是原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范畴,如今却已回归到了各自的主管部门。这一变革,不仅使得各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专业,也意味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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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5月,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已举办北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仪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斌施指出,要以本次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等。

无论如何,北海市的这一举措都将对城管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或许将成为城管制度改革的一个契机,推动全国范围内对城管制度的重新审视与改进。同时,它也提醒我们,任何制度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关键在于如何不断完善与优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与人民。

据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北海市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东北岸。2022年年末,北海市户籍人口183.3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