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州,出门遛狗栓绳

这是每个养犬人的必修的文明课

然而,总有部分人觉得自家狗很乖

为了能快乐玩耍

出门不拴狗绳

可是却不曾料到,伤人危险随时会发生

6月13日傍晚时分,家住德州天衢新区的王先生(化名)带着孩子,在新城市花园小区南沿街某门店购买东西,可是就在刚出了店门时,危险遇上了……

王先生说,当时他刚骑上电动车,把孩子抱到前方踏板上,就在他们前方突然窜出一条无绳的白色小狗(类似于博美犬),直接扑到孩子身上,将孩子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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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狗主人见状,也很快跑了过来,将小狗抱走。因不清楚孩子伤势如何,王先生只好先留下了狗主人的联系方式,也加上了微信。 而小狗也被随后而来的一位女士抱走,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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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医院检查,孩子被挠伤,且有明显的红印,需要按医生要求的固定日期打满5针狂犬疫苗。

而当王先生将检查结果,准备告知狗主人时,却始终无法联系上。见此情况,王先生也只好报警处理。王先生说,当时狗主人是来德州看望朋友,可能已经离开德州了,就连办案人员也未能第一时间联系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于赔偿费用,应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今饲养宠物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生活方式,随之而来的不文明饲养行为引发了各类矛盾。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义务按规定饲养或者管理动物,规范自身饲养动物的行为,出门在外,要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为宠物牵绳、戴嘴套,避免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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