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江练琴

“感谢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了这次教训,我们之后一定有事好好沟通,好好相处。”6月13日,在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举行的一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被不起诉人老陈感激地说道。

小芳和小东是夫妻,育有一双儿女,本应互相扶持,但家长里短、日常琐事的消磨,让二人逐渐心生嫌隙。2024年1月31日,因为女儿发烧需要上医院,小东未及时回家,夫妻产生口角,争吵间小东与丈母娘发生了肢体冲突,丈母娘嘴角受伤。

当晚8时,老丈人老陈知道此事后,气不过和老伴前往小东父亲家讨要说法。三人发生争执推搡,老陈随手用金银花露瓶子殴打小东父亲头部,致使小东父亲右颞叶脑挫伤、面部皮肤裂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这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直接“升级”成了刑事案件。老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随后,案件被移送至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后认为,本案虽然是由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小案”,但如果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可能导致上下辈之间、两边家庭之间矛盾更激化。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如能再往前走一步加强双方矛盾化解,既能维护修补两家的关系,也可以帮助小东夫妻重归于好。

于是,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始对该案开展调解,并多次来到双方所在村委会,同村干部一起,分别与老陈夫妻、小东父亲进行沟通,向他们释法说理,并指出如果双方再互相斗气,案件进入起诉程序,不仅会影响两家关系,还会影响小东夫妻以及孙子孙女的未来。同时,就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即赔偿款金额,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赔偿共识,自愿签定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听证会现场

随即,该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处理意见。听证员经讨论认为,亲戚纠纷的化解要以和为贵,老陈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作不起诉决定能挽救其本人及其家庭,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

因此,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老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依据。会后,该院依法对老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至此,在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这场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风波终于平静了下来,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