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为自己碰上了征地拆迁感到高兴,觉得这是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但是可以说绝大部分的被拆迁人对法律的认知是非常低的,这样的法律认知情况也间接的导致了征收方的为所欲为,一直利用不符合法律的手段来压榨本属于被拆迁人的利益,那么我们怎么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征地拆迁中的几大原则。

律师解读

了解一些法律的朋友可能知道在法律中不仅有法律规则,而且存在着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凌驾于具体的法律规则之上,有规则按照规则,没有规则按照原则,如果出现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发生冲突的,按照法律原则处理。由于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太多,并且其中错综复杂,并非一朝一夕就能理解透彻的,所以咱们老百姓能够了解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原则,那么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就不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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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行政决策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作出重大的决策之前需要一定的必要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二、“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凡是让咱们老百姓先搬走,再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再给补偿的,都是属于违法的,不仅没有履行其作为征收单位的征收安置补偿职责,同时对于拆除我们房屋的行为也属于违法拆除,所以大家再碰到“先搬迁、后补偿”的都可以让他想清楚了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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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上述两个法律条文,明确的指出了“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所以如果征收部门拿着安置补偿协议来找咱们签署,咱们就可以按照这个原则来看这份协议是否能够签署,主要看自己的居住条件有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变,生活水平比之前有没有降低,未来的生机是不是也有了保障,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可以不与征收部门签订这份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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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能够看得出这些法律原则也是非常的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法律基础的朋友也能够简单明了的将这些原则说给征收部门听,所以我们多了解一些法律原则,对于我们谈判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有许多好处。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